2025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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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2025-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

2.1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

3.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照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备。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3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估值变更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下列股票:华虹公司(688347)。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17]13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8月22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除ETF外)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标的ETF,在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3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旗下(以下简称“本基金”)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同意后,于2025年8月22日卖出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4建行二级资本债01B”。本次交易符合基金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3日

关于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LOF)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基金简称: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FOF-LOF)

基金代码: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FOF-LOF)A:161730

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FOF-LOF)C:013944

招商智星稳健配置混合(FOF-LOF)D:02218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6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之“(八)临时报告”的约定:“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26、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可能出现终止事由发布提示性公告;”

截至2025年8月2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5年9月4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等业务。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可以登录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