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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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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电子连接器和精密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通讯、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等各个领域,具体业务产品主要包括家电连接器及线束、电脑连接器、通讯连接器、LED连接器、汽车连接器及线束、电池连接系统(CCS)等。

(二)行业发展状况

1. 连接器行业整体发展概况

连接器作为电子电路的沟通桥梁,为器件、组件、设备等之间传输电流或光信号,是构成完整系统连接必备的基础电子元器件。作为复杂产品模块化设计的必需品,连接器种类及应用场景丰富,现已广泛应用于通信、汽车、计算机等消费电子、工业及交通等领域,连接器行业在工业化进程中逐渐发展成为电子信息制造重要产业之一。

得益于全球汽车的电动化、智能化趋势,通信与数据中心的持续部署,消费电子产品的迭代更新以及工业自动化与医疗带来的需求,全球市场对于连接器产品的需求量逐步提升;与此同时,市场对终端产品要求的提高,推动连接器产品向高速化、大带宽、小型化、集成化以及高可靠性与耐用性方向发展。

随着国内制造业的发展,尤其以通信领域技术升级迭代、国内新能源造车新势力崛起、电子制造产能转移等为契机,国内通信、汽车、消费电子等行业迎来快速增长。中国连接器制造企业凭借较强的工艺优化与成本控制能力、贴近客户以及灵活反应等优势,快速形成了规模优势,在制造成本、产品品质上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此外,面对当前的国际形势,国内企业对自身供应链的稳定性及竞争力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为国内连接器制造厂商把握当前发展机遇,顺应国产化替代趋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供了契机。

2. 汽车行业整体发展概况

近年来,在全球各国政策驱动、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持续取得突破、消费者接受度提升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态势良好。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增势不变,EV Tank预计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2,240万辆,到2030年将进一步上升至4,405万辆。

国内市场方面,在“以旧换新”政策积极带动下,内需市场明显改善,对汽车产销整体增长起到关键作用;新能源汽车延续快速增长态势,持续拉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1-6月,我国汽车产销量均超1,500万辆,分别完成1,562.1万辆和1,565.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5%和11.4%。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同比增幅显著,分别达到696.8辆和693.7万辆,同比增长41.4%和40.3%,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4.3%。“以旧换新”政策的落地,加之电池技术进步和充电设施完善,进一步刺激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需求。2025年,在补贴政策推动下,叠加车企开启降价潮、新品供给持续丰富等因素,预计2025年整车销量将实现稳健增长、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带动其上下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汽协预测,2025年中国汽车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预计2025年中国汽车总销量将超过3,290万辆,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达1,600万辆,预计同比增幅为24.4%。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均围绕销售展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市场地位、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状况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连接器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实现了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的持续提升;子公司Meta System S.p.A.于2024年期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大幅度减少对公司利润水平的负面影响;同时,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对过往存在较大收回困难的应收款项加大催收和盘活力度,实现部分债务的收回,产生了部分非经常性收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邱扬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予逐项列示,具体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

(二)《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条款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条款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积极履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职责,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公司制定了《ESG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7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陈骏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的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的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问责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积极履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职责,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同意制定《ESG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修订、制定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意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管理相关职责,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的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任期等不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通过。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融资需求情况,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敞口的综合授信额度从126,500万元调整至156,5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内保外贷、内存外贷、信用证开立、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保理融资等业务。上述融资事项以公司及(或)子公司资产、信用等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在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循环、调剂使用。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公司(包括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29,500万元,额度不变;

(2)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由不超过5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60,000万元,额度调增10,000万元;

(3)鹤山市合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不变;

(4)深圳市得润光学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由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调增15,000万元;

(5)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15,000万元,额度不变;

(6)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由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6,000万元,额度调增1,000万元;

(7)深圳得润精密零组件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由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0万元,额度调减1,000万元;

(8)惠州市升华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由不超过1,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0万元,额度调增1,000万元;

(9)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由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调减2,000万元;

(10)得润汽车部件(重庆)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由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4,000万元,额度调减1,000万元;

(11)鹤山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由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调增3,000万元;

(12)新增河北得润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2,000万元;

(13)新增武汉瀚润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总额敞口不超过2,0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7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7,2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951.4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68.5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达公司账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1000005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89,512,491.03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472,108,707.58元(含专户销户时利息收入净额转出108,707.58元);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累计投入568,754,022.04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0,655,150.86元);OBC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8,649,761.41元(含利息收入净额17,964,148.44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92,265.18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271,245,977.96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92,265.18元差异为270,053,712.78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9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为19,946,287.22元(不含已销户转出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注册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1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1日、2022年8月25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6,363.78万元,其中包含“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6,065.52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98.27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2]证特审字第100000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归还1,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为29,0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日归还1,000万元,于2025年8月11日归还28,000万元。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按期归还,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当前实施情况、未来投资计划及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经审慎研究及分析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前次已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市合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得润光学有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得润精密零组件有限公司、惠州市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得润汽车部件(重庆)有限公司、鹤山市柏拉蒂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97,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在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相关机构确定具体融资及担保事项并签订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拟调整担保额度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97,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调整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166,4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调增额度69,400万元。

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在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相关机构确定具体融资及担保事项并签订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文件;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调整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因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公司原为其提供的担保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外,未为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调整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三、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1)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注册地点:鹤山市鹤山工业城鸿江路13号,法定代表人:霍柱东,注册资本:100,096.31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82.02%的股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镀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鹤山得润的资产总额为327,467.16万元,负债总额为70,222.59万元,净资产为257,244.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44%。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20,556.46万元,利润总额20,759.29万元,实现净利润18,486.1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鹤山得润的资产总额为334,024.61万元,负债总额为65,616.45万元,净资产为268,408.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64%。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340.88万元,利润总额12,626.09万元,实现净利润11,163.5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鹤山得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鹤山市合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注册地点:鹤山市鹤山工业城鸿江路13号之一A1-3楼、A2-3楼、之二B2-2楼、B2-4楼,法定代表人:潘福生。注册资本:1,500万元,公司持有其75%的股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鹤山合润的资产总额为6,618.12万元,负债总额为7,655.52万元,净资产为-1,037.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5.68%。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257.01万元,利润总额-295.01万元,实现净利润-295.0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鹤山合润的资产总额为10,759.26万元,负债总额为11,982.34万元,净资产为-1,223.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1.37%。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44.95万元,利润总额-185.87万元,实现净利润-185.6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鹤山合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深圳市得润光学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汇通路269号1栋一单元101、201、301、二单位102、B2、三单位101,法定代表人:袁怡珍,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其83.14%的股份,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与销售光电镜头产品、光电产品、发光二极管支架、LED灯具、透镜组件、汽车零部件产品、精密模具、精密组件产品(不含限制项目)、引线框架及半导体元器件、精密电子连接器、光连接器、电子元器件、通讯产品配件;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光电技术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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