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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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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79 公司简称:三美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0,479,0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5,353,291.84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有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公司产品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所致。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淇翔主持,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航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2025年8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曹川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733,761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37,165,869.23元,扣除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2,329,549.44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41,940,319.79元(包括:预付保荐费用12,0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用19,103,773.60元、律师费用4,245,283.01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113,457.62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1,477,805.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2,896,000.00元。2019年3月27日,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将募集资金净额1,812,896,000.00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募集资金41,940,319.79元,合计1,854,836,319.79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2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90,920,717.45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情形。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下述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武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三美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和长江保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武义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口支行(以下简称“如东农商银行洋口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武义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武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如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公司及子公司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重庆信辰实业有限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垫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9月10日,公司就“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新项目“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武义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1年5月25日,鉴于“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并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了该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2月24日,公司就“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新项目“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农业银行武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清流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清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4月12日,鉴于“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建设完成并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了该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6月9日,公司就“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新项目“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工商银行武义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6月2日,鉴于“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了该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12月15日,鉴于“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向已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公司注销了该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6月4日,公司就“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新项目“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建设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9月13日,公司就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与长江保荐、建设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已更名为“重庆信辰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90亿元,授权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8,000,000.00元。2025年1-6月,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76,000,000元,累计收回现金管理金额为242,00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2,000,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中已到期产品的募集资金均已如期归还。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除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变更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224.00万元,实施主体为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重庆信辰实业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4,759.13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原项目)变更为“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0,189.90万元,实施主体为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总投资23,440.00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7,682.70万元,实施主体为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08,000.00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5,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该项目已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注4:该项目已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

注5:该项目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6:供热系统改造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自身供热能力,为公司产业链延伸和产能提升提供基础条件,促进公司主业发展并节能减排,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注7:项目建设将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效率和环保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生产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节能减排,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注8:项目建设有利于整合研发人才和设备资源,增强研发能力,加速产品和技术储备,占领市场先机,促进生产工艺优化改进,助推降本增效,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注9:项目实施有利于扩大“三美”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以赢得更多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注10:项目实施可实现部分产品催化剂自产,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实现间接经济效益。

注11:项目实施有利于衔接研发阶段中的小试、小试放大环节,完善产品的开发流程;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研发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现间接经济效益。

注12:此金额为原项目(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募集资金剩余本金4,403.16万元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7,682.70万元之和。

注13:此处累计投入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系包含了使用该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产生的现金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14: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3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