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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13,853,867.3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0,479,0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5,353,291.84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6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方案。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前述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一、坚守氟化工主业,追求高质量发展
公司深耕氟化工领域,专注于氟碳化学品和无机氟产品等氟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形成无水氟化氢与氟制冷剂、氟发泡剂自主配套的氟化工产业链,并成为行业内主要的供应商。目前氟制冷剂以第三代HFCs为主流,广泛应用于空调、汽车等增量市场,而第二代HCFCs产品主要满足空调售后维修等存量市场需求。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我国HFCs生产量和消费量以2020-2022年平均值为基础,于2024年冻结,并在未来数年内逐步削减,到2045年将削减80%。
2024年,我国进入HFCs制冷剂配额期首年,产业竞争格局得以优化,制冷剂行业基本面整体趋势良好。在制冷剂配额落地、行业库存改善、下游行业需求增长等多重因素推动下,氟制冷剂市场利润空间拓宽,销售均价及销量均同比上升。公司依托配额、产能、品牌、质量等优势,积极把握市场机遇,以良好的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0亿元,同比增长21.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9亿元,同比增长178.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8亿元,同比增长257.74%。
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是成为全球领先的氟产品提供者,“三美”品牌成为氟化工领域的全球化品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在稳步发展现有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依托氟化工产业优势,积极探索、延伸产业链上下游,向含氟锂电材料、含氟高性能聚合物、含氟高纯电子化学品等新能源、半导体、光伏等领域进行拓展。
近年来,公司以含氟新材料为战略发展方向,在巩固第三代制冷剂和发泡剂市场优势的同时,积极探索第四代新型环保制冷剂、发泡剂及含氟精细化学品与含氟聚合物等新兴领域,目前已布局包括第四代制冷剂及新型环保发泡剂中试项目、聚全氟乙丙烯(FEP)及聚偏氟乙烯(PVDF)项目、氟化工一体化项目、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项目、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等重点项目。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氟化工产业向更高附加值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迈进,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良好的业绩回馈投资者。
二、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营管理层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逐步健全,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
公司持续关注监管政策更新,认真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对照监管新规启动内控制度的梳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修订,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更健全的制度保障。后续,公司将持续审慎完善内控制度,把握合规底线,实现内部制度与外部规则的有效衔接,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同时,公司将持续提高制度执行力,提升治理效能,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履职保障,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三、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共享共担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与风险防控,通过多层级多维度的治理体系,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股份变动、内幕信息管理等关键领域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及时更新“关键少数”人员及其关联方名单,密切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做好预沟通工作,降低违规风险。
为加强“关键少数”人员与公司及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公司充分运用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上市以来,公司已持续实施两期员工持股计划,覆盖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通过合理恰当地设置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两类考核指标,实现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的中长期绑定,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下一步,公司将着力强化“关键少数”的治理效能,一是进一步优化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建立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机制,促进管理层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深度融合。二是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积极组织“关键少数”人员参与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及合规要求培训,持续提升其专业素养与合规意识。努力引导“关键少数”通过承诺不减持、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传递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四、构建长效机制,提升股东回报
公司重视维护股东利益,致力于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切实兑现股东的合理回报,通过分红、回购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股东的回报水平。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机制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并定期修订《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确保分红机制的科学与可持续。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根据经营情况执行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在2019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中,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27亿元,其中:实施最近三个年度(2022-2024年)利润分配而派发的现金分红达5.59亿元,占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的108.70%,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
自2019年上市以来,公司已顺利完成两期股份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1,030.31万股,回购金额28,581.35万元。上述回购股份均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份回购与员工持股计划相结合,有效增强公司的发展活力,实现企业、股东及员工的互利共赢。
基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综合公司经营业绩、股东意愿、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新修订《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将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下限从20%上调至30%。此外,公司响应新“国九条”关于一年多次分红的号召,推动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落地,彰显了公司尊重市场、重视股东回馈的决心。
未来,公司将持续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服务理念,继续深耕主业,增强盈利能力,坚持稳健、科学、可持续的分红策略,推动建立健全常态化中期分红机制,通过多次分红、回购等手段与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五、提升信披质效,加强价值传递
信息披露作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的首要渠道,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核心。公司切实通过规范运作、强化内控体系有效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效率。一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确保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传递公司重要生产经营动态。另一方面,公司深化内部协同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程、信息披露工作流程,在公告编制过程中遵循信披准则及格式指引等规定,通过多人协作与交叉复核,保障公告信息的严谨合规。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构建了多渠道的沟通平台,通过投资者调研活动、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邮箱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咨询和诉求,维护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通过“SANMEI三美”微信服务号及视频号,多维度展示公司企业文化、安全生产、社会责任等信息,进一步传递公司真实价值,维护市场良好形象。
公司将继续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同时,增强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实践投资者关系管理新方式,倡导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以赢得投资者的广泛认同。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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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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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参股公司重庆市新美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美合”)的项目建设与生产运营,新美合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由股东方对相关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持有新美合49%的股权,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美合51%的股权。公司拟为新美合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5%;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为该项目提供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潘航任新美合董事兼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美合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航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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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本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满足新美合经营需要的基础上,结合其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的合理行为,有利于推进其业务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且公司与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公正、平等地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属于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合理的交易行为;公司与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公正、平等地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新美合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增强参股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 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新美合的担保比例不会超过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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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曹川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曹川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9-87649856
电子邮箱:cc@sanmeiche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218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曹川,男,199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3月至2021年6月在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助理;2021年6月至2025年4月在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主管;2025年4月加入三美股份证券部。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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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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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由自然人股东签字或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5、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9月2日8:30-11:30、13:00-17:00。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218号公司证券部。
(2)其他方式登记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25年9月2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者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并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联系方式见“六、其他事项”之“(一)会议联系方式”。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9-87649856
传真:0579-8764953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218号(邮编:321200)
邮箱:zq@sanmeichem.com
(二)本次股东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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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至9月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sanmei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淇翔、董事会秘书胡宇超、财务总监陶旭晖、独立董事张陶勇、夏祖兴。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4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至9月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sanmei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三美股份证券部
电话:0579-87649856
邮箱:zq@sanmei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