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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万元。截至2023年7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574.6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9,015.57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2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7,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015.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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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2020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公司与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9月,公司与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宏”)、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公司、项目所属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11月,公司与北京金宏、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7月,公司、项目所属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5月,公司、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物流”)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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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余额为“-”的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且已注销。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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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余额为“-”的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且已注销。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9,146.0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金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563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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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70.44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494号)。
截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7,884.59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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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84.04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85.85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85.85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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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于2020年7月8日经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于2021年7月26日经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7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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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7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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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76,173.16万元。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3%,用于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于2020年7月8日经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3%,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于2021年7月26日经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3%,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8,4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共计8,376.30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超募资金金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投资建设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该事项于2024年10月14日经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4,306.06万元用于“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1,310.1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358.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已完成建设,公司决定将其结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15.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036.7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因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仍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待款项付清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63.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63.7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600.00万元向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及19,079.35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以募集资金5,849.42万元向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及以募集资金4,100.00万元向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及462.67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2022年5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4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出资及11,367.5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2022年8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出资以实施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69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宏出资及11,466.8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大宗气站项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000.0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2024年11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宏进行实缴出资,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94.37万元(截至2024年10月31日余额,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为准)向北京金宏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电子大宗载气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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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淮南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及10,200.0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2025年5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金宏物流为“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金宏物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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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使用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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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437,491,417.76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10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278,552,495.77元。
4、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755.0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金宏物流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智能化运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604.61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642.84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0吨电子级氧化亚氮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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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4,6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6,500.00万元向孙公司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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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5.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1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公司现持有淮安金宏65.6579%股权,江苏通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淮安金宏34.3421%的股权。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2年6月。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变更为“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单位: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使用的为项目口径实现的营业收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使用的为项目口径实现的营业收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予以汇报。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三)审议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4年度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动开展。为进一步落实有关工作安排,公司对《行动方案》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编制《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非独立董事顾悦雯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拟增补戴张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并结合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公司计划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管理职责等内容,并将原《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对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明确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六)审议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发生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补选戴张龙先生、陈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戴张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金向华先生、戴张龙先生、丁维平先生、陈忠先生、朱谦先生,其中金向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6.01 关于补选戴张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02 关于补选陈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七)审议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构成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丁维平先生不再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拟选举董事长金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陈忠先生、朱谦先生、金向华先生,其中陈忠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八)审议关于不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匹配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结合公司资金需求与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不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需要,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及监事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宏转债”于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开始转股,自2024年7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5,335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将从481,972,213股变更为481,977,548股,注册资本将从481,972,213元变更为481,977,548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实际需要,公司拟对《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对涉及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同时,公司原《股东大会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更名为《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合并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原《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合并至《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原《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合并至《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11.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05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08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09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10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11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12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1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14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15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16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17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18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19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2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21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22 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23 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24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25 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26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中11.01-11.09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拟定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
战略与ESG
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管理职责等内容,并将原《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对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全面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明确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次除对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外,还拟对组成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增补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部分
专门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下转3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