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93 公司简称:东百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43,492,312.30元(含税),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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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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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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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一03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43,492,312.3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78%。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监事会仍需履行相应职责。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2:00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一03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及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一03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27,879,129.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0,380,078.68元,减去2024年度分红金额26,095,387.3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2,163,821.23元。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43,492,312.3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78%。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资金状况等情况,全权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组织利润分配实施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及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一04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1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监事会仍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责。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全面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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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7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