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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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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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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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秦皇岛市国资委”)计划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7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收到秦皇岛市国资委发来的告知函,2025年8月22日,秦皇岛市国资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A股25,140,000股,持有本公司股份由397,975,485股减少至372,835,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12%减少至6.67%,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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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皇岛市国资委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秦皇岛市国资委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暨后续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港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港投资”),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A股及H股3,327,311,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5%。
● 增持主体的本次增持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收到河港投资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8月22日,河港投资以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25,140,000股A股股份,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份的0.45%。增持后,河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352,451,078股,持股比例由59.55%增加至60.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河港投资拟自本次增持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增持不少于110,000,000股股份且不超过111,740,000股股份(含本次权益变动份额),若发生股份发行等事项时,增持数量不做调整。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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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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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持股数量及比例为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数据结果。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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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2日,河港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25,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本次权益变动后,河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3,327,311,078股增加至3,352,451,078股,持股比例由59.55%增加至60.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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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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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河港投资实施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股票简称:秦港股份/秦港股份
股票代码:601326.SH/03369.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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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8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秦港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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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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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人1: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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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致行动人2:河北港口集团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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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港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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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北港口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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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港国际(香港)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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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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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河北港口集团是秦港股份的控股股东,河港投资和河港国际(香港)是河北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股权关系形成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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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主要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河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河港投资自本次增持之日起,拟于三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增持秦港股份不少于110,000,000股股份且不超过111,740,000股股份(含本次权益变动份额),若发生股份发行等事项时,增持数量不做调整。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增持后,河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秦港股份不超过3,439,051,078股股份,持股比例不超过61.5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港投资增持秦港股份还未完成。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秦港股份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河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秦港股份3,327,311,078股,占秦港股份总股本的59.55%。本次权益变动后,河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秦港股份3,352,451,078股股份,占秦港股份总股本的6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秦港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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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河港投资以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秦港股份25,140,000股A股股份,增持金额84,973,200元,增持比例占秦港股份总股份的0.45%。增持后,河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秦港股份3,352,451,078股,持股比例由59.55%增加至6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其他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秦港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峥
日 期:2025年8月22日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1: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子玉
日 期:2025年8月22日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2:河北港口集团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袁继革
日 期:2025年8月22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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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北港口集团
(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峥
日 期:2025年8月22日
一致行动人1: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子玉
日 期:2025年8月22日
一致行动人2:河北港口集团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袁继革
日 期: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