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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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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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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事项办理完毕之日为止。变更及备案登记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42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定期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超过半数。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监事会主席黄静以远程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时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议案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违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时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3、审议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时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4、审议议案四《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时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5、审议议案五《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方便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时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6、审议议案六《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业务办理及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44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号)》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364.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0.8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35150198260100001332)已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41,508.41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的20,010.3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301.84万元(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18,6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0026019200304467),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新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260100001331、35150198260100001332),并于2023年3月20日会同国金证券分别与工行海沧支行、建行新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江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210100100464622、129210100100464867),并于2023年3月20日,会同国金证券与兴业江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1,508.4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为18,6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已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377.89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含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但尚未置换的金额。

注3: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系本年度的净利润,下同。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终止“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该项目截至2023年11月30日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等15,006.07万元,除了继续支付已施工工程未支付的合同质保金等合同尾款之外,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合规的安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46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相关情况,详细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5家,审计收费总额16,899.45万元,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庆莲,200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碧玉,202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殷宪锋,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0余个。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以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服务内容含公司合并及单体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专项报告和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核查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执业资质和诚信情况,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2025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4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及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银行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交易外币币种为美元等;

2、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6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已审议程序及拟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5、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当前,公司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并主要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美元结算占比相对较低,但仍占一定比例。为了进一步有效降低外汇市场的风险,更好地预防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降低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6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业务只限于从事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

4、授权期限及授权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议案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5、资金来源

前述所述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对象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对当期损益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并主要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美元结算占比相对较低,但仍占一定比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原则和流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通达创智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通达创智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4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简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364.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0.8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相应调整的相关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注:

(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项目建设所需投入资金超过募集资金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总规模、实施内容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等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终止“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5)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局部调整并延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公告》。

(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马来西亚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的议案》,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新增“马来西亚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并投入原募投项目“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终止)的部分节余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发布的《关于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延期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马来西亚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的公告》。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依据及原因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号)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或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三)募投项目使用的物料存在种类多、用量少或具有通用性等特点。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及降低采购成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统一采购物料,后续按照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归集与核算后予以置换,便于优化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对涉及到的上述人工费及物料费用,由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或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统计募投项目通过自有资金支付的人工费和物料费,建立明细台账,并由相关责任人审核;

(二)财务部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将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方便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通达创智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下转1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