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4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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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条款中仅做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删除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其职权由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的,或者“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部分阿拉伯数字替换成大写中文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简称及全称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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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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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现场参会的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9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春彦、李新、乔雅昕
联系电话:022-5959 6888
传真:022-5959 9570
邮箱:amkj@aimatech.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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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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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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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28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21日,公司总股本869,047,956股,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545,762,116.37元(含税),占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25年中期分红事宜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授予登记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变动,公司总股本由861,925,107股变更为869,047,956股,注册资本变更为869,047,956元。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重新制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及制定了以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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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治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提名张剑先生、段华女士、张格格女士、高辉先生、彭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提名孙明贵先生、刘俊峰先生、马军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奖金及补贴。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剑、段华、张格格、彭伟、高辉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参照同行业其他公司的薪酬状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5万元整(含税)/年。
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月份开始实行,津贴按月发放,如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关联独立董事马军生、孙明贵、刘俊峰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孙明贵、刘俊峰回避表决,参与表决人数未过半数,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以及第三个考核周期的考核情况,14名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予以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151,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17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9日在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8号)的核准,爱玛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79.74万元。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第60968971_L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41,084.70万元。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016.6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3,868.09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车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就此次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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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3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52,731.50万元。置换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968971_L10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发表核查意见。2023年6月26日,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2,731.50万元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2、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各类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自有账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2,100万元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7,5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04,600万元,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7,000万元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125,000万元,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由“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期限一致。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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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活期存款类的余额为人民币 63,866.51万元,上述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存放,不存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进行现金管理的现象。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等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
2025年半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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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晶女士。郭晶女士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运输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瑞卿先生。赵瑞卿先生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运输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思伟先生。张思伟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运输设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5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8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2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按照公司业务繁简程度、审计范围、实际参加审计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和投入工时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未发现该所与公司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2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监事共3人,应当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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