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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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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树华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08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32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3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8元。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共募集人民币390,020,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196,368.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0,824,031.1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1月16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3A8037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661,8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9.1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470,822.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55,529,176.7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20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46,856,992.35元。其中:经公司2014年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4年2月19日出具了XYZH/2013A8041号《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除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用途分别使用99,770,559.05元、48,156,449.33元、64,739,336.99元、30,249,203.66元、9,960,741.26元、2,735,154.15元、3,865,500.00元、872,004.25元、3,517,779.49元、617,750.00元及168,000.00元。(详细情况分别参阅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42,585,019.04元。其中,经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104,610.6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验,并于2023年11月24日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49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501,890.6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除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3年、2024年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用途分别使用53,931,296.51元、41,108,328.59元。(详细情况分别参阅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银行存款利息净额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净额-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本期发生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期初募投项目投入-期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本期发生额=本期募投项目投入-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注3: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净额合计-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本期发生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期初募投项目投入+期初补充流动资金-期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本期发生额=本期募投项目投入+本期补充流动资金-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2018年1月,受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机构调整,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信贷客户统一移交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维护,因此公司原监管账户开户行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账号不变。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与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的约定事项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继续履行。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4年2月14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达成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款形式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存放资金。

之后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曾用名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达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款形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存放资金。

2023年9月11日,公司注销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应终止。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会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2024年6月20日,公司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户,因该项目已结项,但存在尚未支付的设备款及质保金,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及质保金后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开立银行账户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鉴于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已于2024年6月注销。

注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下属分支机构。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半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具体信息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307,155.95元(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款及质保金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款及质保金等的节余募集资金16,330,511.69元(含新增利息收入)已于2023年度全部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和相关合同约定使用,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708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3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和国内有追索权反向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和国内有追索权反向保理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本金柒仟万元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由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函、国内卖方保理、商票保贴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函、国内卖方保理、商票保贴等信贷业务,折合人民币本金捌仟万元整,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可循环使用。由天海同步及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精锻”)作为保证人,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票保贴、快易付买方保理、贴现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票保贴、快易付买方保理、贴现等信贷业务,期限为壹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壹亿陆仟万元整,用于经营周转。公司以天海精锻、天海同步作为保证人,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申请融资及非融资业务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申请融资及非融资业务等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非融资类保函等信贷业务),期限为壹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贰亿零八百万元整,用于经营周转。敞口部分以公司信用方式担保,并由天海精锻、天海同步作为保证人,低风险部分以公司定期存单或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等作为质押,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光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传动”)因项目建设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等业务,授信期限为八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本金壹亿元整,用于其项目建设。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权光洋传动法定代表人郑伟强先生代表光洋传动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认购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部分新增注册资本,并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代表公司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并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及文件规定的所有付款、登记备案等事项。

2025年8月21日,公司与标的公司签署《增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 “《意向协议》”),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意向合作的初步洽谈结果,具体的交易方案尚需由双方协商确定,以签署的正式增资协议为准。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标的公司目前的产品业务方向符合公司的双轮驱动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加速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此次认购标的公司股权占比较低,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也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8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参会监事1名,通讯参会监事2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蓉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以及长远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延期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8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5年1月至6月公司计提减值损失6,433,740.81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8,197,536.33元,信用减值损失-1,763,795.52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5年1-6月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2,045,823.52元,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66,466.46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48,494.46元,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1,915.28元,上述四项合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691,880.24元。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存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月至6月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6,433,740.81元,预计将减少2025年1-6月利润总额6,433,740.8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末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8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6,500万套高端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精密轴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除上述变更外,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均未发生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661,8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9.1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470,82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529,176.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42)《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根据投资计划已签订包括项目咨询、设备购置、安装等投资的合同金额为27,353.2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54.06%。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延期募投项目为“年产6,500万套高端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精密轴承项目”,项目涵盖“新能源汽车三代轮毂轴承单元”、“新能源汽车精密高速球轴承”、“新能源汽车精密锥轴承”、“新能源汽车精密冲压角接触球轴承”和“新能源汽车线控制动系统丝杠轴承单元”五大类产品。通常情况下,公司在取得整车厂新项目定点函后,需经历包括完整技术方案制作的带主要功能的样件(A样)试制、工装样品测试(OTS)、小批量生产(PPAP)等阶段,上述认可全面完成并合格后,产品正式进入量产阶段(SOP),开发周期一般需要约1-3年,不同项目受整车开发周期、技术路线及方案、不同客户认证程序等因素影响,各阶段的所需时间周期差异较大。前期公司集中精力对研发难度相对较大、周期较长的多个项目进行技术攻关,完成方案设计、工艺规划,并就开发周期和成本价格获得客户认可。募投项目设备购置主要是随投资项目进度安排而逐步推进,由于汽车零部件产品从研发到量产的周期较长,并且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不断变化,产品技术与工艺不断精进与突破,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基于对募集资金充分使用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及长期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做出的审慎决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全力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研发进程,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协调各项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并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进展情况以及市场变化情况,董事会同意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此次延期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合理性。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地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以及长远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延期事宜。

4、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延期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