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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2025年8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新增、废止公司部分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新增、废止公司部分由董事会审议的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公司修订、新增及废止的管理制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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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管理制度第1项至第11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备查文件
1、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会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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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2.00、3.01、3.02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非累积投票提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议案3.00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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