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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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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608 公司简称:中信重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40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河南省洛阳市中信重工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汉琦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信重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信重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中信重工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陈辉胜、杨文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一一基本准则(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ESG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信重工ESG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重工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重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4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240,134,1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8,462,797.6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484,371.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78,425.74元。

依据《中信重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82,846.28万元。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2023年9月向证监会报送的《中信重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同比例调整,原定投资金额不变。调整后的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8,795.78万元(含利息收入7.6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3,358.5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金额548.8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2023年8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披露。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其进行管理,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于2024年7月2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账户余额含产生的利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7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828.06万元,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97.34万元(不含税),合计为8,025.40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24ZZAA5B0482)。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共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8,025.4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存续的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投项目“面板盒体关键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部分生产线设备为非标定制,且部分设备需要进口,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市场及整体布局,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面板盒体关键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募投项目“高端耐磨件制造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的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继续实施可能面临一定风险,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本着审慎使用募投资金的原则,更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高端耐磨件制造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重新论证并审慎决定暂缓实施。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实际投入金额含产生的利息。

注2:高端耐磨件制造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比原计划延缓。目前受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的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继续实施可能面临一定风险,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本着审慎使用募投资金的原则,更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对高端耐磨件制造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重新论证并审慎决定暂缓实施。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45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2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耐磨件制造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高端耐磨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240,134,1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8,462,797.6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484,371.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78,425.74元。

依据《中信重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82,846.28万元。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2023年9月向证监会报送的《中信重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同比例调整,原定投资金额不变。调整后的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信重工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情况

(一)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高端耐磨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方向。2024年7月,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截至目前,该项目的建设进度比原计划延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高端耐磨项目虽签订了部分合同,但暂未投入募集资金,需结合行业最新技术、市场需求进行重新论证。

(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自高端耐磨项目实施以来,行业技术工艺、材质配方、市场需求及竞争格局持续演进,行业对耐磨产品的材质配方及工艺提出了新的要求,橡胶衬板、陶瓷衬板、钢橡复合衬板等新兴材质衬板相继涌现,原募投项目主要规划生产金属衬板,项目方案需依据市场条件和技术新要求进行调整并统筹考虑。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趋势的综合评估,按原定方案继续推进,该项目的未来效益可能与初始预期存在偏离。为审慎管理募投项目、提升募投资金使用效率并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高端耐磨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现阶段暂缓实施原定方案。

综上,公司认为,目前受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的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继续按原定方案实施可能面临一定风险,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统筹规划公司耐磨产业发展,本着审慎使用募投资金的原则,更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高端耐磨项目重新论证并审慎决定暂缓实施。后续公司将充分考虑市场趋势、行业发展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高端耐磨项目的后续实施计划,同时公司亦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对耐磨产业的整体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合理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基于当前宏观、行业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并为未来抓住市场机遇奠定基础。公司将持续评估项目实施条件,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高端耐磨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高端耐磨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4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河南省洛阳市中信重工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内容详见《中信重工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高端耐磨件制造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备查文件

《中信重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4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半年度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订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有关工作,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上半年具体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底蕴

2025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核心,坚定锚定“做强传统产业、做大成套产业、做成绿电产业、做精新兴产业”战略主线,通过“细化生产运营管理、强化海外市场开拓、深化绿电平台建设、优化合资公司治理”四项举措,传统产业竞争能力全面提升,新能源产业“第二增长曲线”新局面显现,新兴产业发展新基础不断积淀。公司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进程破界“焕新”,公司运营质效保持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81亿元,同比增长2.35%;净利润2.01亿元,同比增长5.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亿元,同比增长6.39%;扣非归母净利润1.91亿元,同比增长17.37%,连续保持增长态势。公司国内国际业务同向发力、主营业务经营质效持续提升。

二、强化科技创新,塑造增长澎湃动能

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技术突破及核心技术研发方面,连续20次护航神舟飞船顺利升空,为神“二十”提供关键保障;牵头“移动重载智能高空作业机器人系统”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开展技术攻关;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百万级半转速核电国产化护环锻件顺利通过验收;完成国内首套Φ2400×3600mm抛光机全流程开发;创新研发全球首套立式搅拌磨永磁半直驱传动系统;推进国家重点工程800MW超大型冲击式水轮机转轮研发项目。在聚焦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方面,把握国家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机遇,加速布局“4+6+N”机器人产业体系(4个核心零部件技术,分别为中信微机器人操作系统、中信智机器人控制器、中信能机器人电池和机器人核心算法;6大机器人通用平台,分别为人形机器人平台、四足机器狗平台、轮式机器人平台、履带式机器人平台、低空飞行装备平台和重载机械臂平台;N个场景,分别为智慧矿山、核电作业、智慧农业、反恐防暴、安全应急、工业机械臂等)。研发新型轨道式巡检机器人实现高压、强磁环境的人工替代;自主研制的LH2500-7型换衬板机械手刷新国内载荷与臂展纪录;“中信微”操作系统已完成自研微内核原型的开发,并在公司实验室主机设备、数控机床、特种机器人等场景开展适配应用;“中信智”智能控制器已完成样机开发及试制。在加快产业数智发展方面,完成自主可控的数字化精益制造平台(二期)开发建设并实现常态化运行;实现业财一体化平台(二期)在热加工的全面推广应用和常态化运行;建立从废钢采购、冶炼、浇铸、锻造全流程的、工序级的财务数字化成本核算体系,有效推动产、供、销、财80余项业务流程的线上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细化成本核算颗粒度。在发挥智能矿山重型装备全国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作用方面,公司已搭建大型矿物磨机研发实验平台、虚拟试验与验证系统等多个前沿实验平台。真空过滤、压滤过滤试验装置建设加速推进,矿山领域全粒度过滤试验体系即将实现全覆盖。在建立健全技术型人才引进与培育体系方面,通过引进专业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内部人才调配等方式,进一步优化高端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精准配置。同时,围绕“新材料”“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持续推进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项目,为公司重大专项、重大项目研究提供人才保障。

公司获评2024年度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5600mm特大型宽厚板轧机制造技术研究”项目获评中信集团2024年度科学技术奖一等奖;Φ8.2×12.7m溢流型球磨机成功入选2024年度“洛阳市装备制造业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等荣誉。主持或参与的《立式搅拌磨选型试验方法》《矿用高压辊磨机选型试验方法》等16项国家标准、30项行业标准、7项团体标准发布,为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选型、试验和验收提供技术依据,有效提升国家矿山装备的智能化水平。报告期内,新获授权专利40件,其中发明专利22件。

三、重视股东回报,多举措维护投资者利益

自上市以来,中信重工始终秉承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的可持续分红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一直保持稳定、可持续、有预期的分红。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始终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政策。一是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可预期的分红机制。二是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0,975,228.30元(含税),同比增长5.9%,占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97%。2024年度现金分红已于2025年7月28日完成发放。公司获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天马奖股东回报奖。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市值管理水平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基本原则,提升信息披露的易读性、有效性,便利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取公司应披露的信息。一是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构建涵盖信息披露规范、市值维护工具、异常波动应对机制的全流程市值管理体系。二是加强临时性自愿信息披露,披露研发类、获得资质类等正向价值公告。积极响应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制订、披露“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联动上海证券报等多家主流财经媒体发布《中信重工:砥砺奋进,谱写新时代高端装备制造高质量发展新华章》等经营亮点新闻报道12篇。三是增强定期报告可读性。在2024年度报告中,主动多角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定性、定量、图文结合多维度披露公司业务情况,诠释公司发展韧性,向投资者全面展现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规划。四是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召开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五是积极组织承办投资者专题活动。承办“我是股东一一投资者走进中信重工”活动,机构代表、投资者、基金业协会代表等40余人走进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开展面对面良好交流。六是积极与投资者交流沟通。参加中金公司、光大证券、国金证券等专题投资策略会;与博时基金、财通证券等机构开展线上、线下调研;上证E互动有效回复率100%;公司获得国金证券、中原证券《中信重工(601608.SH):磨机龙头加速出海,机器人产业有望成为发展新动能》《中信重工(601608.SH):矿山机械持续拓展海外市场,特种机器人培育第二曲线》等深度报告,多维度阐释公司价值。

五、坚持规范运作,持续提升ESG管理水平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断提升规范运作能力,厚植合规文化。一是积极落实证监会、交易所关于可持续发展、市值管理等新监管、新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ESG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内控制度的精细化与科学化。二是切实发挥《公司章程》合规引领作用,积极谋划监事会改革,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三是通过监管动态传递、《监管案例汇编》等警示教育,组织董监高参加上交所、河南证监局等组织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系列培训一〈可持续发展报告〉(ESG)专题培训》《市值管理专题培训》《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期董监高培训》《河南省先进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及对策专题培训》等培训,筑牢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四是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连续12年主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制定《ESG管理制度》,构建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信息披露等全方位管理体系;积极组织ESG交流活动,举办重机行业首届上市公司证券事务及ESG管理专题交流会,与行业12家上市公司聚焦新时代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议题“规范透明的证券事务与深入务实的ESG实践”,开展专题交流。公司获2024年度上市公司ESG价值传递奖。

六、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巩固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持续评估落实情况,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专注企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科技创新,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坚持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权益,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

七、其他

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经营实际而制定,其中涉及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4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现金管理涉及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025年8月22日,中信重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240,134,1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8,462,797.6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484,371.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78,425.74元。

依据《中信重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82,846.28万元。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2023年9月向证监会报送的《中信重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同比例调整,原定投资金额不变。调整后的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8,795.78万元(含利息收入7.6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3,358.5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金额548.85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上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股东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一定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事项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并拟将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