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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同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7日,公示期间共计10天。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身份证件信息、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