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8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6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出售利盟国际有限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利盟国际有限公司暨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卖方”)与交易对方Xerox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施乐”)、上市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约定卖方以现金方式向施乐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日,卖方、施乐及标的公司签署《股权购买协议》。

2024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出售利盟国际有限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2024-106)。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对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及修订后的《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完成交割的提示性公告》(2025-055)。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赛纳科技共持有公司股份410,093,9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82%,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5,956,923股,占总股本的1.12%,质押情况具体如下:为进一步推进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工作,早日实现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竣工投产,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打印”)、珠海科创恒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恒瑞”)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科创恒瑞向纳思达打印增资人民币23,364.00万元,其中认购纳思达打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1,389.2043万元,剩余人民币1,974.7957万元计入纳思达打印的资本公积,并约定将赛纳科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15,956,923股质押给科创恒瑞,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89%,2020年3月26日已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股份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质押开始日期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上述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及股票质押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法定代表人:汪东颖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6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汪东颖先生、曾阳云先生、孔德珠先生、汪永华先生、孟庆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郑国坚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职工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程仪玲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程仪玲女士在任职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期间,公司将按照其任职岗位标准给付薪酬,不再单独支付董事薪酬。

公司董事会提名郑国坚先生、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16万元/年(含税)。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已将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制度修订情况及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5.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03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4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5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6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7关于修订《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09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0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并更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次《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1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17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19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1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2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3关于修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4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5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6关于修订《外汇风险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7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8关于修订《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9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及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2关于修订《全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3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4关于修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5年 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需要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结合境外控股子公司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一公司”)及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二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经审慎考虑,公司同意开曼一公司和开曼二公司将记账本位币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公告》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召开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6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俊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违规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5年 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公告》详见2025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6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包括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汪东颖先生、曾阳云先生、汪永华先生、孔德珠先生、孟庆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郑国坚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连任时间未超过6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剑洲先生和独立董事唐天云先生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张剑洲先生将继续在本公司任职。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汪东颖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纳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现任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汪东颖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拟候选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曾阳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东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1,730,879股股份。

汪东颖先生间接持有珠海恒信丰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丰业”)40.73%股权,恒信丰业持有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赛纳”)60.75%股份;汪东颖先生持有珠海艾派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投资”)31.8%股权,艾派克投资持有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66.88%股权,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72%股份;同时,汪东颖先生持股40.73%的恒信丰业持有逸熙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熙国际”)36.67%股权,逸熙国际持股86.24%的SEINE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1.42%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28.82%股份,故汪东颖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汪东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汪东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阳云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曾阳云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拟候选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汪东颖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曾阳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256,805股股份。

曾阳云先生间接持有珠海恒信丰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丰业”)29.63%股权,恒信丰业持有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赛纳”)60.75%股份;曾阳云先生持有珠海艾派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投资”)24.6%股权,艾派克投资持有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66.88%股权,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72%股份;同时,曾阳云先生持股29.63%的恒信丰业持有逸熙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熙国际”)36.67%股权,逸熙国际持股86.24%的SEINE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珠海赛纳31.42%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28.82%股份,故曾阳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曾阳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曾阳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德珠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格之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现任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孔德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孔德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995,638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436,800股股份。

孔德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孔德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永华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常务高级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汪永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永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178,700股股份。

汪永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汪永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孟庆一先生,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学士,斯坦福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硕士。2013年4月至2021年6月,先后在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人事局(党委组织部)工作。现任华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二部资深主管,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孟庆一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孟庆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孟庆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孟庆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郑国坚先生,197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曾任香港中文大学经济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学系副主任、副院长,中山大学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中山大学发展规划办办公室预算管理处处长、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郑国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国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郑国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郑国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国坚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肖永平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现任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武汉中科水生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肖永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永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肖永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肖永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肖永平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汪国有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中理工大学图像识别与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教授、教授,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多谱信息处理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中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信息融合学会委员、湖北省宇航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微机专委会委员、湖北省行政区划与地名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汪国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国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汪国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汪国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国有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6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程仪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程仪玲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程仪玲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程仪玲女士,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6年迄今就职于本公司,目前主要任职本公司企划部总监。

程仪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仪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仪玲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一)间接持有厦门奔图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图恒业”)2.337%的出资份额,奔图恒业持有公司0.14%的股份。(二)通过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91,700股股份。

程仪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程仪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6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增加经营范围、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M10100号),公司未满足该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对象14人已离职,公司对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10,416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该事项已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8月1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减少股本1,110,416股,注册资本相应的减少1,110,416元,公司减少后的股本总额由1,422,989,339股变更为1,421,878,923股,注册资本由1,422,989,339元变更为1,421,878,923元。

二、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增加后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科技中介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增加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

三、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同时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1、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 “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董事会成员中增加职工代表董事1名;

4、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进行顺序调整。上述修订情形、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未在下述表格中对比列示;

5、除以上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五、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此议案涉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5-06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需要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为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现金管理手段。

(下转2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