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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监事会主席陈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6)。
3、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4、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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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68,495,239.13元,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余额为人民币179,413,742.97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71,643,788.27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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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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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68,495,239.13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0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计3,6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人民币1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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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总计19,996.97万元用于永久补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0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总计6,4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流。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该项目将有效缓解公司的偿债压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利息支出,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将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奠定重要基础,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该项目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成果上,开展新一代工业数字化应用软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关键基础技术开发及应用等研发,并将其在医疗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以及消费品等行业及细分领域技术装备的应用进行创新与升级,通过该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研发优势,保障产品技术领先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现金流,涉及生产、营销等多个业务环节,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对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项目承接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025年上半年,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通过存款账户等结算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256.10万元后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公司拟暂时调整“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部分闲置场地用途,将进行对外出租,公司在未来有扩产需求时将收回出租场地自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将“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9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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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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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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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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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审计服务范围、工作的复杂程度、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8万元(不含税),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8日
至2025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下转26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