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关于国泰富时中国A股自由现金流聚焦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暂停
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5-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2025年8月25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进行限制。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0,000.00元(不同份额类别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超过10,000,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部分或全部确认失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

本基金管理人自2025年8月28日起,恢复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的单日累计申购金额10,000,000.00元以上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国泰聚鑫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国泰聚鑫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57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25年7月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时间截止日为2025年9月24日。

为更好的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泰聚鑫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聚鑫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泰聚鑫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5年9月24日提前至2025年8月29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5年8月29日,本基金2025年8月29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25年8月30日(含当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3、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等媒介查询本基金的发行文件,了解本基金的其他详细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

关于国泰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25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2025年8月25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进行限制。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0,000.00元(不同份额类别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超过10,000,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部分或全部确认失败。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

本基金管理人自2025年8月28日起,恢复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的单日累计申购金额10,000,000.00元以上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500ETF,交易代码:159612,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若本基金2025年8月25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其中,本基金于2025年7月28日起暂停申购业务)。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