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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5-05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要事项

1、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2024年度均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其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2)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2024年度均未达到业绩考核要求,其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时根据前述规定,基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离职不再具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100名激励对象对应的股票期权1,852,550份。

2025年5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手续。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2、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事项

2025年4月3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39号)及《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周东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0号)。同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周东、刘军、杨进伟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35号)。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监管措施中指出的相关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同时严格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已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并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强化财务核算,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3、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事项

2024年12月,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在高分子材料产业的业务布局,扩大公司在散热产品领域的应用场景,为公司培育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公司与Thermazig Limited(中文名称:斯摩格有限公司)、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兆科”、“标的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Thermazig Limited持有的东莞兆科51%的股权,最终收购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莞兆科的控制权。

报告期内,为提升标的公司对其子公司的股权重整组合效率,标的公司成立了Zhike Technology Pte.Ltd.(中文简称:新加坡兆科科技有限公司);此外,由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涉及较为复杂的跨境并购事宜,导致实际用时超出预期。鉴于《意向协议》中约定的排他期限即将届满,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补充协议》,同意延展排他期限,并将新加坡兆科科技有限公司纳入标的公司范围,继续就相关事项做进一步磋商。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东莞兆科已完成对昆山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整合,并积极推进兆科科技有限公司、Vietnam Ziitek Technology Co., Ltd(中文名称:越南兆科科技有限公司)和Zhike Technology Pte. Ltd.(中文简称:新加坡兆科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整合的相关工作。

关于此次收购的最终交易协议及其实施尚待约定的前置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且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股权收购事项的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子公司重要事项

1、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公司子公司芜湖市航创祥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祥路”)于2025年2月收到了由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属于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再次通过认定的情形,新证书编号为GR202434005795,发证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有效期三年。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芜湖祥路自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2024年度至2026年度)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控股子公司转让其下属子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其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瑞泰克散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克”)持有其下属子公司瑞伟汽车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伟汽车”)51%股权,瑞伟汽车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为进一步聚焦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瑞泰克拟与瑞伟汽车另一股东重庆平伟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平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瑞泰克拟将其持有的瑞伟汽车21%股权以36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重庆平伟(全文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股权转让”),该转让价格以瑞伟汽车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参考,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本次交易的范围内,落实本次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如有)的签署、配合完成标的公司的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2025年7月,瑞伟汽车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瑞泰克持有瑞伟汽车30%的股权,瑞伟汽车变更为瑞泰克参股公司,瑞伟汽车不再是公司控股孙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