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8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278.86万元,同比下降6.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62.93万元,同比下降2.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787.44万元,同比下降1.87%。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系本期产品销售重量及平均售价同比略有下降所致。本期综合毛利率33.93%,同比增长2.16个百分点,主要系高通量产品销售占比同比提升等所致。

公司销售的金属压力容器产品具有较高的非标属性,不同订单的利润水平不同,主要受技术复杂程度、市场环境、竞争激烈程度、产品报价策略以及客户对价格的敏感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毛利率波动较大;另外,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通常为6-12个月,有些工艺要求复杂的产品,制造周期超过12个月,且公司承接的单个订单、单台产品的金额差异较大,在产品制造完工检验合格后,按客户的现场需求发货交付,因此各月份、各季度交付的产品的金额波动较大。因此,不同订单金额及毛利率差异较大且各季度交付存在波动,会导致季度间收入及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

公司将坚持“高端市场、高端产品”定位,不断巩固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提升高通量换热器等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以及外销收入占比,科学组织生产,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着力提升营业收入的同时稳固毛利率水平。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不设监事会和监事,在董事会增加1名职工代表董事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不设监事会和监事的说明

为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不设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二、 关于增加职工代表董事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董事会中增加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将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除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之外的董事4名。

三、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一)《公司章程》正文修改情况如下:

1、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 监事会”以及其他章节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后续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调整股东权利以及相关细节;调整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完善内部审计相关规定;将“股东大会”相关表述改为“股东会”等。

3、《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内容的对照表如下:

(下转1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