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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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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版)

二、部分公司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同步修订部分公司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第1至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09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09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6月25日、2025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提案2、3、4、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 编:245900;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中心编制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256,315,777.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12,296,668.61元,减去已分配2024年红利379,744,956.92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可供分配的利润488,867,489.23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现处于的发展阶段及资金使用安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拟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预案如下:

以总股本612,491,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71,497,722.4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17,369,766.75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

(二)其他说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中期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所处行业环境、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借助上海的区位、资源、政策等优势,助推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拓展市场份额,吸纳高端人才,优化产业投资布局,提高海外业务增速,提升核心竞争力。经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一永新包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暂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处理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新包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暂定)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或闵行区(暂定)

法定代表人:江蕾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营业期限:20年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暂定)

(下转1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