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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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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99 公司简称:均胜电子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5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5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玉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事先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5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山股份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进展均为公司旗下控股上市公司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旗下控股上市公司香山股份为保障其相关子公司业务的后续发展,确保其主营业务的有序推进并提升融资灵活性,香山股份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为子公司智能技术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2,7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为子公司群英饰件:a.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b.向农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5,4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为子公司宁波新能源向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15,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4)为子公司东元塑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2025年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48亿元。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担保相关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二)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三)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四)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智能技术提供担保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2、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2,7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18日至2028年8月17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5、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群英饰件提供担保一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3,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19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5、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为群英饰件提供担保二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2、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5,4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18日至2028年8月17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5、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为宁波新能源提供担保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15,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5、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为东元塑胶提供担保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7,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13日至2030年8月13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5、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进展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控股上市公司香山股份相关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并由香山股份为其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控股上市公司香山股份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与管理决策,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与履约能力,对于超股权比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人民币1,084,534.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79.99%。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5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3:3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至9月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99@joys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3:30-14:3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3:30-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3:3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至9月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99@joyso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电话:0574-87907001

邮箱:600699@joys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