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65 公司简称:中国汽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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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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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汽研控股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为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2024年9月,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将持有的天津天平质量检测发展有限公司35%、16%股权转让给中国汽研;2025年5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中认车联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国汽研。由于中国汽研与天津天平质量检测发展有限公司、中认车联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为非暂时性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规定,中国汽研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处理,并追溯调整中国汽研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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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25-037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汽研”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重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本次会议由周玉林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汽研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刘安民因工作安排,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董事长提名,结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建议,同意聘任黄延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该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黄延君同志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法定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汽研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
3、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汽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
4、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定董事和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中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周玉林、刘安民依法回避表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回避表决,直接将董事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该议案中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制定合理,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对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回避表决,将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5、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汽研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1)。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25-038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重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丹主持,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汽研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信息与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符的情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依法对《关于审议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公告编号:临2025-039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汽研”)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安民先生的辞职报告,刘安民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刘安民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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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刘安民先生的辞任申请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刘安民先生所负责的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已经妥善交接,其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刘安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合规经营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安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黄延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黄延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公司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附件:黄延君先生简历
黄延君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大唐电信国际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国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筹)主任。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5年8月25日起担任中国汽研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黄延君先生未持有中国汽研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25-040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
公司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立信2024年度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13家。
立信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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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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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培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新玉,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云刚,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加入立信事务所,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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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鉴于公司2025年合并范围较2024年增加,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由110.00万元调整为140.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立信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25年支付给立信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00万元,费用合理。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40.00万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公告编号:临2025-041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研行政楼4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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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作为关联股东应对议案3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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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13:00--13:30。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研行政楼405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5、授权委托书附后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丰瑞、冉小未
联系电话:023-68851877
传真号码:023-68821361
2、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提示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