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外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2,362,075.1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1,239,742,836.72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50,061,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017,243.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77%。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会议通知发出日,公司总股本250,061,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100,024,63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50,086,216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9时以现场方式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良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根据2025年半年度经营发展情况,编写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编写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按照中国证监会2025年新修订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根据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50,061,583股增至350,086,216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鉴于上述事项,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2号、第3号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号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提供上述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请于2025年9月10日17点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法务部详情信息如下:
收件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邮政编码:214161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9:00-11: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联 系 人:秦宇蒙
联系电话:0510-85592554
传真号码:0510-85592399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3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