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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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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19 公司简称:富佳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跃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由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合规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和相关制度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废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00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公司一楼研究院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李秋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反对,0名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

以下是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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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2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