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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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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90 证券简称:古麒绒材 公告编号:2025-01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玉成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90 证券简称:古麒绒材 公告编号:2025-012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谢玉成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办公经营的场地需求,公司拟向公司股东芜湖新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芜湖市南陵县龙池路19号市民服务中心旁商业楼7楼,作为客服接待中心使用,用于包括客户接待、业务办理、投融资交流等用途。公司拟与芜湖新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上述所涉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总面积为1121.34平方米,租赁期3年,租赁期内房屋租赁费用合计为9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谢玉成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6.96万元人民币(税后);其他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5.76万元人民币(税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罗昆、袁奇、吴初阳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审议情况:

5.01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0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文件。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补充制定部分新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6.01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2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3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4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5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6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7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8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9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0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1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2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3修订《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4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5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6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7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8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9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1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2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3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4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5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6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6.01项至6.11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文件。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2025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90 证券简称:古麒绒材 公告编号:2025-015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97 号)同意注册,古麒绒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922.1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77.8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298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483,258.28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8,336,395.89元,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该金额包括了利息收入3.68万元,以及发行费用中尚未支付金额1,073.0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分别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履行。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37.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608号)。同时,国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四)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资金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针对此事项,国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4%。上述议案,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4%。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该笔资金。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46,629.55万元(不含账户内利息收入3.68万元),其中40,629.55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1390 证券简称:古麒绒材 公告编号:2025-016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古麒绒材”)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结合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6.96万元人民币(税后);其他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5.76万元人民币(税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90 证券简称:古麒绒材 公告编号:2025-017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及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条款进行全面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1.整体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章节条款描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2.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权等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3.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部分修辞的改变、语言简化、补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补充邮政编码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不再逐项列示;

4.除以上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下转2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