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274版)
(二)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三)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对手方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五)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包括期货、期权、远期等业务。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业务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至到期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较低。
3、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职责分工,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有效降低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和操作风险。
2、公司财务部应充分理解衍生品交易的特点和潜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过程中,持续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执行应急措施。
3、公司内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核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4、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
5、公司将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并审慎审查合约条款,以防范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交易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具体结果以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4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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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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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拟申请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额度之外,新增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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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昊泰纺织智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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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昊泰纺织智造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Euwen Textiles Company SAS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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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wen Textiles Company SAS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经本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9,434.60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6,560.95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7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进行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4,089.84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9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5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嵊州五合东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
至202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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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5年8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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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非法人组织的股东,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登记
(四)登记地点
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地址: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2号 盛泰集团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鸿斌
联系电话:0575-83262926
联系邮箱:ir@smart-shirts.com.cn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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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