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45 公司简称:安井食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25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11日,以公司总股本333,288,93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160,900股后为332,128,032股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73,282,445.60(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70.0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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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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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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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50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6,038,093.14元,2025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75,939,959.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25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25日,以公司总股本333,288,93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160,900股后的股份数332,128,032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3,282,445.6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70.02%。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H股中期股息以港元分派的实际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即1港元对人民币0.91195元)计算,据此每股H股应付中期股息金额为1.563港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具体决定公司A股及H股分红派息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以及开设并操作H股派息账户等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分配方案并实施。根据此次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井食品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53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4.11(c)条及第19A.31(4)条,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主要上市的中国发行人的年度账目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前提是中国发行人已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相互认可协议,一家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核数师或申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588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20ZT条所述之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具有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涵义)。
鉴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为提高工作效率,本公司将自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以及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安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事宜的申报会计师。其工作内容和范围为:对公司2022、2023和2024年三个自然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并出具会计师报告,以供载入公司在香港公开发行并上市之申报文件。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7月4日完成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的挂牌上市,安永的工作内容已全部完成、其聘任期相应结束。
鉴于公司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且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聘任的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使用中国内地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因此,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鉴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基本趋同,相关政策文件亦支持内地企业采用中国准则编制H股财务报告。统一准则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降低编制成本,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一致同意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公司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52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5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8,884,87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74,555,941.7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39,981,864.5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4,574,077.18元。
募集资金5,674,555,941.76元扣除相关剩余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5,586,690.18元(不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7,473,482.63元,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9,721,891.59元,其中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以自有资金已支付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200.00万元)后于2022年2月22日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入金额为人民币5,638,969,251.5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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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安井”)、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井”)、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井”)、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井”)、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营销”)、洪湖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湖安井”)、厦门安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工业”)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2,175,633.29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另现金管理产品余额1,413,3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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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初始存放金额5,638,969,251.58元为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5,586,690.18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4,395,174.40元。
注2:2022年2月25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向华夏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656,000,000.00元、1,054,000,000.00元、730,000,000.00元、520,000,000.00元、802,574,077.18元、250,000,000.00元、81,000,000.00元、300,000,000.00元;2022年2月28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100,000,000.00元;2023年4月7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115,000,000.00元;2024年6月21日,分别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福建海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300,000,000.00元、293,141.64元、315,697,124.50元;2024年7月8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200,785,462.76元。
注3: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00079122870010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3150101040028718)予以销户;并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7月22日,公司完成了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4: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存放于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413081947614)、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634324500)、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351008010013000657547)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206,824.70元、6,095.75元、0.48元,已全部转入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410485862041)用于“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 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截至2025年6月25日止,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347.45万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具体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5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理财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报告期,公司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河南安井、山东安井、辽宁安井、泰州安井、四川安井、安井工业,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工行福州长乐支行认购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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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7日到期并收到收益519.63万元;
注2: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10日到期并收到收益352.50万元;
注3: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8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78.33万元;
注4: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24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13.15万元;
注5: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3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5.83万元;
注6: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3日到期并收到收益3.39万元;
注7: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3日到期并收到收益6.81万元;
注8: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29日到期并收到收益48.59万元;
注9: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28日到期并收到收益3.11万元;
注10: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7月1日到期并收到收益0.13万元;
注11:该现金管理产品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收益。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存放于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413081947614)、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634324500)、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351008010013000657547)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206,824.70元、6,095.75元、0.48元,已全部转入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410485862041)用于“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截至2025年6月25日止,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因受2022年国内消费市场不振及辽宁当地外部因素的影响,“辽宁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辽宁三期项目”)工程进展晚于原定计划。“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洪湖安井项目”)是公司为顺应消费需求变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重点布局的首个专业化预制菜工厂,对资金投入体量及投入速度存在较大需求。2022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辽宁三期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60,378.55万元,后续辽宁三期项目所需资金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洪湖安井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0,378.55万元。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基于市场情况、产能储备情况的综合考量,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30,000.00万元。该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将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000.00万元。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市场情况、产能储备情况的综合考量,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山东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15,000.00万元,广东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10,000.00万元,洪湖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20,078.55万元,上述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将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调整安井工业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与实施主体,该项目拟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5,000.00万元,实施主体变更为厦门安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同时,新增四川三期项目,该项目拟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0,078.55万元。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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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部分。
注4:“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泰州三期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西南(雁江)生产基地三期10万吨预制菜生产线建设项目”、“四川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辽宁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泰州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均尚在建设中,故不进行效益测算;“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品牌形象及配套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是管理及服务体系,不适用直接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进行效益计算。
附表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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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部分等。
注2:“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54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与行业相关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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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控股子公司Oriental Food Express Limited调整常温食品业务,本期无销售收入,去年同期15.89万元,并入农副产品及其他产品分项;其他业务较上年同期下降65.60%,主要系来料代加工收入减少所致。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销商数量合计2,026家。各区域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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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55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至9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anjoyfood.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5:00-16:3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刘鸣鸣先生、总经理张清苗先生、独立董事张跃平先生、财务总监唐奕女士、董事会秘书梁晨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至9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engquanbu@anjoyfood.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92-6884968
联系邮箱:zhengquanbu@anjoyfood.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48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中期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6,038,093.14元,2025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75,939,959.13元。
(下转27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