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65 公司简称:立达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29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全体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拟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该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6名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李江淮先生提名,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江淮先生、米莉女士、李永川先生、林友钦先生、郑连勇先生、杨小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于股东会做出通过选举的决议当日就任,任期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提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01提名李江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提名米莉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提名李永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4提名林友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5提名郑连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6提名杨小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拟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该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李江淮先生提名,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庄莹女士、邓龙健先生、吴挺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股东会做出通过选举的决议当日就任,任期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4.01提名庄莹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提名邓龙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3提名吴挺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30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4.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135.33万元。
前述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5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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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投入包含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以及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3: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照明”,现已更名为“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头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仙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7月完成上述协议的签订,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以下简称“立达信泰国”)。鉴于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为立达信泰国,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立达信泰国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2024年8月29日,立达信泰国与公司、漳州光电子、国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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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2)已于2021年11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厦门照明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4)已于2022年6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漳州光电子在招行五缘湾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92903808910555)已于2023年4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立达信泰国在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250049)已于2024年7月开立,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共计人民币78,770.1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第361Z0457号),截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8,180.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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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80.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前述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1,572.33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527号)。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3,351,572.33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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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进行现金管理且最长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闲置募集资金均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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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59.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是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5-021)。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以下简称“立达信泰国”)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原实施主体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的设备转至新增实施主体立达信泰国,并在新增实施地点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的泰国制造基地使用,预计涉及相关设备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1.84%,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4.14%。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涉及资金汇出,只是部分募投项目设备的转移,不涉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已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7.68%,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9.45%。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相关信息进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本表“募集资金总额”按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填列;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59.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因此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增加1,659.80万元。同时,同意将“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0月调整至2026年5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5-021)。
附表2:
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31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李江淮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并取得候选人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江淮先生、米莉女士、李永川先生、林友钦先生、郑连勇先生、杨小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庄莹女士、邓龙健先生、吴挺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庄莹女士、邓龙健先生、吴挺竹先生均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平台参加培训并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其中庄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已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当日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使其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江淮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漳州市立达信绿色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经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江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500,000股。李江淮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米莉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人系夫妻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李永川先生与李江淮先生为兄弟关系;李江淮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李潇帆先生、李潇宇先生为叔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米莉女士: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漳州市立达信绿色照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营销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经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米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27,350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江淮先生与米莉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人系夫妻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永川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德州大学会计学硕士学历。曾任漳州市立达信绿色照明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经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永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918,900股。李永川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江淮先生为兄弟关系。李永川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李潇帆先生、李潇宇先生为叔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友钦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漳州市立达信绿色照明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总监、IoT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经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友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连勇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东方龙集团人力资源负责人、金龙礼宾车人力资源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人力资源高级总监。
经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连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小燕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厦门大学EMBA&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任公司市场部总监、销售总监、代工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品牌事业部总经理。
经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小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庄莹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厦门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
经查,庄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龙健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法务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厦门美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吉相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厦门诺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投委会委员。
经查,邓龙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挺竹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后、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电子科学系主任。
经查,吴挺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32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0,015,045.37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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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正数表示计提,负数表示冲回。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2025年6月30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算,并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1,718,657.60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长期闲置、更新换代、预计未来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等减值迹象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冲回信用减值准备11,703,612.23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科目,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0,015,045.37元,共计减少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0,015,045.37元,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1.97%。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3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额度自2024年8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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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进行现金管理的全部募集资金赎回,获得实际收益共计1,062,790.58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5-034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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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2025年9月11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邮编:361006
电话:0592-3668275
传真:0592-3668275
电子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
联系人:夏成亮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出席会议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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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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