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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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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1版)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人民币92,037,635.9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5,690,235.92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截至本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14,8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23,419股后为313,076,58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176,892.29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61%。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利润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以邮件、电话及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慧芬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监事会取消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事会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及《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四)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

至202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01、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

00)

(二)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

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出席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新航、刘元

联系方式:0755-86359868

邮政编码:518053

电子邮箱:qygd@supermask.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施,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优化业务流程和人员配置,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723号文《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990,566.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009,433.9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2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年5月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7月2日,公司、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7月31日,公司、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释:1、上表中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深圳软件园支行,监管协议由开户银行的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署。

2、上表中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丹灶支行,监管协议由开户银行的上级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签署。

3、2025年7月31日,公司、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8110301012600814261。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1,264.3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0.5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3-43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为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并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700.94万元向佛山清溢提供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3、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调整为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并计划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清溢微追加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