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33 公司简称:东湖高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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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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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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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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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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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5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监事长肖羿先生、监事许文女士、职工监事董彬女士在第十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截至公告日,肖羿先生、许文女士、董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职,确保公司正常运作。一直以来,监事会全体成员秉持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公司对监事会全体成员表示衷心感谢!
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于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相应废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删除《公司章程》第八章“监事会”的内容;
3.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4.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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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前述修订和调整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等,不再进行逐条列示。本次《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办理变更登记、备案以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等相关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5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长肖羿先生主持,会议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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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全面核查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定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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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80,976万元(其中,自审议本次调增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调增128,331万元;2026年1月1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152,645万元),本次调整前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63,700万元。
本次调增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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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35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