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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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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为积极把握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重构机遇,满足终端客户配套需求,强化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拟通过香港设立的子公司与凌云股份在摩洛哥设立合资公司,建设新能源电池壳体、车身结构件、高强度辊压件等配套供货能力,作为辐射欧洲及北非市场的生产基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折合相应迪拉姆),其中:公司通过子公司豪美铝制品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投资4,900万元,持股49%;凌云股份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艾斯特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投资5,100万元,持股51%。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本报告之日,公司已在香港设立子公司作为合资公司的投资主体,合资公司的设立以及投资项目建设等事宜在积极筹备中。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8月1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源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是基于该审计机构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系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所致,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能够更好的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到位,并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2月,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光大证券、开户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补充流动资金、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原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与光大证券、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装饰”)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及子公司豪美精密与光大证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天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和“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结项,并将本次结项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余额5,663.60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将“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贝克洛将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贝克洛与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可转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7,760.4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2.1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7,000万元,使用规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7,000万元额度,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及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660.3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400万元(含82,400万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和使用进度如下:

(三)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8,962.57万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143.3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7,843.91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7,843.9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该新增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6,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65%。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营销运营中心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两部分,该项目总投资8,962.57万元。该项目虽不直接带来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升服务响应速度、增强业务管理能力、提供信息系统保障能力。

截止2025年7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43.3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7,843.91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营销运营中心主要为通过购置、租赁物业的方式,在上海、郑州和成都等地建设系统门窗体验中心,引领造访顾客深入了解公司产品,加深对公司产品的好感度与认知度;信息化建设主要通过核心业务体系信息化、大数据管理平台、异地容灾系统、IT硬件等,实现跨地区产业连接及业务协同,以“工业互联网+”的模式,驱动公司智能制造升级。

随着系统门窗在国内渗透率的提升以及消费者对系统门窗认知的提升,为更快速覆盖国内主要区域,公司对系统门窗销售服务体系运营策略进行了调整,主要通过与各地经销商合作,由经销商来建设系统门窗展示店,公司则专注于产品开发、品牌宣传、供应链管理、后台服务等领域。通过这种轻资产的运营模式,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加深与各区域的经销商的合作,将销售服务体系快速覆盖国内主要城市;另一方面,该业务模式调整后有助于减少公司固定资产的投入,减轻资金压力;此外,在近年房地产价格下行的背景下,公司调整原来购置物业建设营销运营中心的方式,亦有助于规避潜在的资产减值风险。

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现有OA系统、财务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管理平台等已使用多年,各系统之间已建立深度的关联性,业务发展及管理深度依赖现有系统。随着公司精细化管理和各业务板块发展对信息化系统的升级提出定制化和个性化诉求,公司需统筹考虑、谨慎实施该项目。此外,近年来国内信息系统各项技术快速发展,以AI大模型、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更迭频繁,公司原募投项目中规划的部分内容已无法匹配目前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考虑到现有的信息系统能够基本满足当前业务量的需求,公司拟根据业务增长情况以及各业务板块的个性化需求,结合最新信息技术应用趋势,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优先通过自研、使用自有资金采购部分业务管理系统等方式,稳步推进公司信息化建设。

由于系统门窗销售服务体系运营策略的调整以及业务板块对信息系统的定制化需求、信息技术变革等,公司原募投项目的使用进度较慢。为尽快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三、新建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实施主体:安徽豪美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豪美”)

安徽豪美由全资子公司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100%持股。

3、实施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神舟路1号

4、建设周期:12个月

5、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主要设备包括各类型锯切机、冲床、拉弯机工作站、CNC、防撞梁工作站、门槛梁工作站等。建成后将形成1.2万吨防撞梁、0.9万吨门槛梁、0.8万吨电池托盘以及0.1万吨其他车身结构件的加工能力。

6、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总投资2.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约1.7亿元,流动资金 9000万元。此次拟使用募集资金7,843.91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若项目建设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全国化产能布局、突破地域限制

目前,包括安徽在内的长三角区域是国内最重要的汽车研发制造中心之一,也是汽车产业链最为完善的区域。如奇瑞汽车总部位于安徽芜湖,比亚迪、蔚来、吉利、江淮、大众、特斯拉等多家一线主机厂在安徽及周边的江浙地区设有多家整车制造基地。

在汽车行业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区域化深度布局是汽车产业链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路径。供应链本地化已成为汽车产业链对供应商的普遍要求,整车厂为提升供应链韧性,将“近地化配套”纳入核心供应商考核指标。为响应整车厂对本地化配套的要求,大量头部汽车零部件企业在长三角及周边地区布局产能。

公司目前的生产基地位于广东清远,难以有效覆盖作为全国汽车产业核心集群的长三角地区的需求。在安徽芜湖地区建设汽车轻量化材料加工基地,有助于公司利用当地的资源,辐射长三角以及华东区域市场,构建“贴近客户、成本优化、技术协同”的区域竞争优势。

2、产业协同、降本提效

公司目前汽车轻量化产品下游客户以及合作伙伴相当一部分位于长三角地区或在长三角地区建有生产基地,且公司产品终端应用覆盖了奇瑞、比亚迪、吉利、江淮等在长三角地区布局有大量整车生产能力的整车厂。

公司现有生产基地位于广东省清远市,距离长三角地区较远,导致产品交付周期、物流成本以及客户服务及时性等方面不具优势,限制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拓展。公司长三角地区现有客户以及潜在项目对汽车轻量化产品需求巨大,为新项目建设提供了充分的订单基础。

安徽芜湖地区建设汽车轻量化材料加工基地将有效强化与现有重点客户的产业链协同,大幅降低交付周期、物流成本,提升客户服务及时性,提高公司产品综合竞争能力。

3、提高公司汽车轻量化产品加工能力,满足市场需求

在汽车排放标准提升以及国内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产品订单较为饱满,产销量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随着后续新增定点项目陆续量产,生产能力不足特别是后加工产能的不足将影响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汽车轻量化业务作为公司重要转型发展方向,本项目建成后将增加约3万吨汽车产品加工能力,可以实现对华东市场快速响应与交付,满足市场需求,增强公司总体竞争力。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研发与技术优势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公司拥有国家认可CNAS实验室、省工程技术中心、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公司技术中心被评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打造了一支专业从事研发和创新活动的科研团队,具备独立的研究、开发、实验、产业化能力;同时,公司聘请国内外高校知名教授、同行业权威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研究开发方向、重大技术问题等方面提供支持。

合金材料成分及后续可加工性能是汽车轻量化材料的核心技术要求,公司先后开发出了乘用车结构用高性能铝合金及型材制备技术(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高强高淬透新型7系铝合金及其制备工艺技术、2系7系等高端合金成分熔炼、铸造、挤压及热处理等核心技术,是国内少数能批量加工车用7系铝挤压合金的企业之一,达到了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公司重点针对汽车轻量化进行材料开发,更好满足汽车轻量化产品对特定性能铝合金材料的需求;公司在研发与技术上的优势能有效反哺公司新项目的建设。

2、区域合作客户和潜在客户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汽车行业对产品的质量、性能和安全具有很高的标准和要求,需要通过整车企业和部件企业的严格认证,且认证过程往往需要耗费合作双方巨大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一旦双方确立供应关系,其合作关系一般比较稳定和持久。

依托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公司已通过多家整车厂的材料认证并进入其供应体系。公司汽车轻量化产品终端应用覆盖奔驰、宝马、丰田、本田等一线外资、合资品牌,广汽、长城、吉利等自主品牌,小鹏、蔚来、赛力斯、小米等造车新势力。

公司汽车轻量化产品终端应用覆盖的整车品牌中,多数已在长三角地区建设生产基地,且近年来产销量快速增长,为本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良好保障的同时,也对公司提出了就近配套保障交付的要求。随着公司与长三角区域客户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化,以及对该区域潜在客户开发力度的加大,将进一步促进本项目新增产能的有效消化。

3、丰富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在生产方面,本项目是公司在华东地区进行的扩产和相关产品线的补充,公司在生产技术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可为本项目的建设与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公司形成了从合金成分研发、熔铸铸锭到挤压、深加工的全流程体系,能够满足汽车轻量化客户各种功能、结构和性能上的定制化需求。

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始终坚持贯彻“以质至上”的管理原则,以全面质量管理为理念,以质量零缺陷为目标,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欧盟CE认证与欧盟QUALICOAT认证(表面处理质量标志和认证),检测中心通过了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认证。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根据产品生产工艺特点制定了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从员工培训、工作环境管理、采购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多个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并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公司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及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为本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估算,项目总投资为26,000万元,达产后每年可为公司新增销售收入约9亿元,实现净利润约6500万元,财务内含报酬率约16.80%,动态回收期6.55年。项目具有较好经济效益。

(五)项目涉及备案、环评等审批情况

本项目还需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及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审核程序与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将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8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乃鹏,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黄山旅游、安徽合力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项目质量复核人刘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胡乃鹏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2024年度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公司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是基于该审计机构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且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为2025年公司审计机构,聘期1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下转3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