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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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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9版)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董卫峰先生、李雪琴女士、董颖瑶女士、董卓轩先生、郭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晓峰先生、黄志雄先生、徐国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晓峰先生和黄志雄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晓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国富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卫峰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8月至2012年9月任豪美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被评为广东省创新杰出企业家、中国创新型杰出企业家。

董卫峰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以及间接通过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2.81%的股份。

董卫峰先生于2023年12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4年1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候选人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处罚事项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李雪琴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1999年至今任南金贸易公司负责人,2004年8月至2012年9月任豪美有限副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李雪琴女士通过南金贸易公司持有公司21.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雪琴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董颖瑶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科建装饰外销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颖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董颖瑶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东、李雪琴之女;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董卓轩先生:1999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2021年10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品牌管理经理等职务,2022年7月至今任贝克洛副总经理。

董卓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董卓轩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峰之子;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郭慧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至今历任公司客户支持部主管、国内营销部总监助理、贝克洛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豪美精密营销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17年12月至2022年9月8日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9月9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郭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晓峰先生,1962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本科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获学士学位,1989年研究生毕业于湖南大学,获硕士学位,1996年晋升为副教授,2005年晋升为教授,历任湖南大学、广东工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南方学院教师、会计系主任等职务,现任广州软件学院教授,并兼任广东粤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晓峰先生自2025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晓峰先生长期从事财务管理、会计、企业管理的教学、研究以及企业咨询等工作,在《经济管理》、《当代财经》等杂志上发表论文60多篇;主编了《企业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等著作多本;主持及参与省级以上课题10多项。

张晓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黄志雄先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工商管理博士,经济师,曾长期任职地区市商委经委、广州人寿、粤财信托、广东证券等政府经管部门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8月起,在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同)工作,历任董事、副董事长、代理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 现任顺钠股份副董事长;兼任顺钠股份子公司顺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7月获聘为广东华南科技资本研究院高级顾问; 2015年11月获聘为华南理工大学MPAcc(会计硕士)校外导师;2017年1月获聘为澳门城市大学商学院顾委会委员。2023年5月获聘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获聘为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黄志雄先生自2025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志雄先生已取得证券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券经纪、证券代理发行、证券投资咨询、基金、期货从业资格及证券业二级水平证书,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志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徐国富先生,196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日本北海道大学访问学者。历任中南大学材料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技术员、高级工程师、教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有色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

徐国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董事会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豪美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下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由负责人出席的,持负责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须填写《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样式参见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重要事项提醒

债券持有人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需在2025年9月8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或邮件请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收件地址及邮箱地址参见本通知“五、会议联系方式”。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下午16:30前将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通过邮寄、现场递交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指定邮箱haomei-db@haomei-alu.com。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后,需将相关原件在会议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件地址及邮箱参见本通知“五、会议联系方式”。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每一张未偿还的“豪美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兰兰 证券事务代表 张恩武

联系电话:0763-3699509 传真:0763-3699589

电子邮件:haomei-db@haomei-alu.com

2、联系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

券持有人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没有作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量(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于以下提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止。

附件二: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注:参会形式为“现场”或“通讯”,参会登记表电子邮件或复印件有效。

附件三: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债券面额: 元

本人/本单位已经按照《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本单位对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1、请用签字笔或钢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用“√”标示表决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表决票的视为弃权。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8月1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实际情况,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补充、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和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补充和修订。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6.01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名并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0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8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提名董卫峰先生、李雪琴女士、董颖瑶女士、董卓轩先生、郭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1、选举董卫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选举李雪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选举董颖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选举董卓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选举郭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提名张晓峰先生、黄志雄先生和徐国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1、选举张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选举黄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选举徐国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资金用途的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2)。

三、备查文件

1、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25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议案2、议案4(除子议案4.01和4.02外)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特别决议事项

议案3及议案4项下的子议案4.01和4.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累积投票提示

(1)议案5和议案6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7日至2025年9月10日(9: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兰兰 证券事务代表 张恩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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