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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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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7版)

除上述列示条款以外,部分条款中仅删除“监事”,或将“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的未曾列示。如果涉及增加或者减少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的,序号依次顺延。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35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前海金融中心T1栋21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

至202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金融中心T1栋21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股东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 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 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5年9月3日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前海金融中心T1 栋21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20081

电子邮箱:info@mcu.com.cn

联系人:吴新元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32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及组成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为积极配合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完善公司董事结构,根据《公司法》《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杨勇先生提名,拟增选楚军红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及组成人员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将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职责保持不变。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作出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并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及成员调整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 月 26 日

附件:

楚军红个人简历

楚军红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留权,分别于2006年9月取得芝加哥大学Booth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于2006年8月取得芝加哥大学Booth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1996年7月取得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7月取得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曾先后任职北京大学助理教授和副教授、新加坡国立大学助理教授和终身副教授,现任职香港大学正教授。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33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情况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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