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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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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77 公司简称:浙海德曼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长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申请一照多址、增加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申请一照多址、增加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三)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海德曼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半年度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将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何志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申请一照多址、增加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及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计提2025半年度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规定,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现状,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半年度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半年度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内计提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表:

(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2025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6,780,301.30元,2025年1-6月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7,289,571.89元,因库存商品对外销售及原材料生产领用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458,368.43元。截至2025年6月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9,611,504.76元。

(二)计提合同资产坏账损失的情况

2025年初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余额为963,145.34元,2025年转回了合同资产坏账损失为38,288.55元,截至2025年6月末,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余额为924,856.79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2025年半年度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01,131.4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22,965.63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1,046.53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52,880.76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7,965,979.82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5年1-6月合并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利润总额7,965,979.82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的反映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规定,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现状,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计提减值损失。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2025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或第四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2025年9月10日17:00 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及书面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件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 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林素君 联系电话:0576-87371818

传真号码:0576-87371010

电子邮箱:cjy@headman.cn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

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卢凤燕女士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现已办理离职手续并正式辞任。卢凤燕女士辞任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其原从事的研发工作将由公司研发团队承接。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卢凤燕女士与公司签有保密及竞业协议,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为职务成果,该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因此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卢凤燕女士因个人原因(退休)申请辞职,现已办理离职手续并正式辞任。卢凤燕女士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卢凤燕女士的具体情况

卢凤燕女士,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工学院(现浙江工业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任浙江凯达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现浙江凯达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电气检验及数控培训员;2007年9月加入公司,曾任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师等职务。

卢凤燕女士通过公司持股平台玉环高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兴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18%。

(二)参与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卢凤燕女士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目前其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事宜。

卢凤燕女士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前述专利均为职务发明创造,涉及的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均属于公司,卢凤燕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卢凤燕女士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书》《企业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文件,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公司未发现卢凤燕女士有违反关于保密、竞业限制等相关约定的情形,卢凤燕女士与公司不存在劳动争议或潜在纠纷。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发展现状,并结合相关人员任职履历、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因素,公司新增认定姬志恒、李玉朝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

姬志恒先生简历如下:

姬志恒,男,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曾先后在宁夏小巨人机床有限公司、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职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开发高级工程师。截至本公告日,姬志恒先生通过高兴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05%。

李玉朝先生简历如下:

李玉朝,男,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宝鸡文理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曾在宝鸡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24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职技术开发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玉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始终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团队,研发管理体系分工明确、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团队运作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赖情况。卢凤燕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研发项目开展。公司本次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系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发展现状等做出的安排。

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保持稳定、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 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的研发项目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卢凤燕女士辞职及新增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工作、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卢凤燕女士负责的工作均已完成交接。公司具备完整并持续迭代的核心技术体系,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等工作均有序推进。

公司已形成较完备的包括专利、商标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并将不断完善研发人员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技术领域的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和效率,保持公司的研发能力优势和技术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保持稳定、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卢凤燕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卢凤燕女士的辞职及新增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工作、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卢凤燕女士在公司任职及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卢凤燕女士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等工作均有序推进,卢凤燕女士的辞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新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有利于公司研发团队的稳定性,有利于保持公司的技术竞争优势。

六、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申请一照多址、

增加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申请一照多址、增加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股本已于2025年6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从79,485,521股变更为111,279,729股,注册资本从79,485,521元变更为111,279,729元。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核定的结果为准。

三、申请一照多址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一照多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营业执照中住所将变更为“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北山头(一照多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增加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及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应当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现行的各项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切实保护股东与职工利益,公司本届董事会拟增加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同时将董事会人数由七人调整为八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五人、独立董事三人。

基于上述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申请一照多址、增加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等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重新制定。重新制定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五、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结合上述《公司章程》修订的最新情况和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的需要,公司修订、制定如下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序号1-11项治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及制定后的公司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0.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同意注册,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13元,共计募集资金44,725.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3,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925.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730.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4.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号)。

2.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9.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49元,共计募集资金13,84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719.3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0.4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81.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9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金额0.34万元系股权登记费,企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另有购买银行7天通知存款金额2,9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与子公司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德曼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转入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门支行的相关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承担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不直接产生效益,通过提升公司技术创新水平间接提高公司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海德曼(上海)高端智能机床研发中心项目主要承担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不直接产生效益,通过提升公司技术创新水平间接提高公司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及“海德曼(上海)高端智能机床研发中心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