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110版)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盛夏路565弄54号(D幢)11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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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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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盛夏路565弄54号(D幢)11层,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60753051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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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符志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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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标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实施现金管理业务旨在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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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6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38,672.87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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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标的。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组织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