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11 公司简称:盟升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5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9
转债代码:118045 转债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2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2,641.5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4,727,358.49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83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3,004.81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50,0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26,662.6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不含理财产品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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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盟升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报告期内,公司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状态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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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18,0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3,004.81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15,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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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8045 转债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因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监事会”以及关于“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调整“第五章董事会”之“第二节独立董事”与“第三节董事会”的顺序;新增“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此外,因新增、删除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文字表述、标点符号等非实质性变更,也不再逐项列示。
《公司章程》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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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2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