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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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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378 公司简称:野马电池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一军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4.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同意提名应华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以《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为前提,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45.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76.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68.4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2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18,785,141.16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8,665,646.53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187,823.40元。

(2)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41,659.94元,银行手续费支出3.00元。

综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23,972,964.56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3,619,480.07元(其中募集资金33,091,882.26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10,527,597.8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8日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在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转的少量银行存款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7日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经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份大会审议通过,原“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已调整为“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

注2: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0,529,689.84元(其中2025年上半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41,659.94元),已扣除手续费2,092.03元(其中2025年上半年手续费3.00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25.6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1.7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截至2021年5月7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6,297.30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受托方,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的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相关的物流、人员、采购等均受到影响,导致该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总投资额的情况

因原生产线供应商被收购后战略调整不再对外出售电池生产线,公司将生产线由外购调整为自制,产能规模相应增加,同时调整生产大楼规模,2021年8月,公司将原“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调整为“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总投资额由25,398.23万元调整为44,313.4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调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是在原募投项目“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的基础上,生产线产能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未发生变化。该项目调整后预计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58%,静态回收期(税前)8.62年,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约42,934.29万元,该项目已于2024年底结项。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1年变更项目名称为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继续实施,项目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原募投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继续有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调整后的项目中。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4,313.41万元(其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25,398.2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已结项。

注5: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并停止履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除上述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情况外,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7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此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内部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修改的内容和要求一致,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1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