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08 公司简称:恒玄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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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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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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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
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6名,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股份总数由普通股12,003.4708万股变更为普通股12,004.555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3.4708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2,004.5559万元人民币。前述变更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自上述变更至今,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发生如下变化:
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数由120,045,559股增加至168,366,22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45,559元变更为168,366,223元。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详见附表。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或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新的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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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制度需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修订后及新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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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