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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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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1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上述修订事项所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正式生效实施,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姚毅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2年8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71)。

4、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2)。

5、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并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共涉及限制性股票5.50万股,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89名调整为787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71.50万股调整为2,366.00万股。同时确定2022年9月9日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以33.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87名激励对象授予2,36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33.00元/股调整为29.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10月,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本次归属股票于2023年10月16日上市流通。

10、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29.40元/股调整为28.98元/股。

11、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2、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对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13、2024年12月,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本次归属股票于2024年12月9日上市流通。

14、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对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以2024年为考核年份,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1年度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70%;或2024年多晶硅产量不低于22万吨。(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1,083,186.67万元,多晶硅产量为8.66万吨。)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5)第P05315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741,051.84万元,2024年多晶硅产量20.51万吨。鉴于以2021年度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低于170%,且2024年多晶硅产量低于22万吨,均未达到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相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53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认为: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阚桂兵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趋势等,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总额约为67,485.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相应存货减值准备67,485.85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的存货部分在当年实现销售,因此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0,552.9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总额约为67,485.85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6,932.91万元(包括存货跌价的核销,利润总额未考虑所得税影响)。公司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数据未经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0号)核准,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49元/股。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7,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79,808,207.5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7,191,792.45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资金于2021年7月19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0034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88,460,123.88元(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82,167,5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92,850,221.22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7月20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北二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21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内蒙古大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2022年5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专用账户中: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账户用于存放超募资金,该账户余额已于2023年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销户。

注2:该账户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使用完毕并销户。

注3:该账户用于本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该账户余额已于2022年全部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155674571811户,转出金额继续用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专项账户已于2022年销户。

注4:该账户用于本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使用完毕并销户。

注5:该账户用于本公司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该项目已于2024年底结项,该账户余额已于2025年2月全部转出并销户。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104,068,000.00元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67,191,792.45元的差异为预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388,00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5,488,207.55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及“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资金节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完成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的转出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资金需求和市场行情因素后决定增加募投项目的投资额。2021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573.79万元将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51,188.84万元增加至408,762.63万元。2021年12月16日,本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注2: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入金额,原由本公司在新疆石河子市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负责投资建设,调整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包头九原工业园区负责投资建设,并根据需要将项目投资总额由42,105.00万元调增至55,000.00万元,与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2年1月19日经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8月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孙公司内蒙古大全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1,000 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注3: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承诺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261,188.5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2年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51,325.32万元,未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主要受市场因素影响,2024年度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多晶硅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导致收入下降。

注4: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超出承诺投入部分为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材料分别于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徐广福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以2021年度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低于170%,且2024年多晶硅产量低于22万吨,未达到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公司拟作废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32.80万股。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新能源行业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日(星期三)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至9月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qir@daq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参与了由上交所主办的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新能源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会议交流时间: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至9月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qir@daq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网络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总经理朱文刚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孙逸铖先生;独立董事姚毅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施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3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7日 (星期三)至9月2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qir@daq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560970

联系邮箱:dqir@daq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