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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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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版)

因新增、删除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调整,《公司章程》中引用的条款序号也因此相应调整,《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或”改为“或者”、“总经理”改为“总裁”、标点的调整等,以上不再作一一对比。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

就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予以修订,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市值管理制度》。本次修订及新制定的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各项制度具体内容公司将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3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10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136.1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267.8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68.2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0,136.1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3,145.3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6,990.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2〕004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结合上市后募集资金管理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2022年10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神木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燃气’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完成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韩城市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项目”和“凤翔县镇村气化工程项目”利用募集资金的拟投资额调减用于“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及“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大厦分布式绿色低碳综合能源智慧供应系统科研示范项目”的建设,2023年8月4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安美能汇科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陕西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后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一、(二)”所述内容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5年上半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7,175.91万元,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7,021.7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154.2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22〕5730号)。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准备实施置换。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日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劳动路支行转出金额5,445.42万元,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二路支行转出金额282.66万元,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转出金额496.29万元,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二路支行转出金额163.31万元;于2023年2月2日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景路支行转出金额788.23万元,合计转出7,175.91万元,完成上述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5年上半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产品收益分配方式等根据公司后续认购产品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结存金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收益取得情况详见本报告“一、(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所述内容。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上半年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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