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本半年度报告所载的会计资料未经审计。
1.4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人民币(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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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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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登记股东总数为224,128户,其中H股登记股东为118户。报告期末,本公司前十名登记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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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报告期内,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其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标记、冻结或托管的情况。
(2)截至报告期末,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98,056,090股H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49%,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的99.88%,乃分别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
(3)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就董事会所知,上述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5)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情况未在上表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2,242,535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0.42%。
2.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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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本公司偿债能力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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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公司根据重要性原则,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25-24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赞成票9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半年度业绩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之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本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2025]第25号临时公告)
经本公司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派发2025年度中期股息每股0.24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按照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5,299,302,57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22,242,535股A股股份计算,2025年度中期股息派发总额为126,649万元(含税),占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未经审计)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9%。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以下11项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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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股票简称:海螺水泥 股票代码:600585 公告编号:临2025-25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由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一、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386,771,5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5,299,302,57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242,535股A股股份,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5,277,060,0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266,494,410.56元(含税),占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授权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且现金分红总金额不高于当期合并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