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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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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5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权益分派事项于2025年6月10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2025 年8 月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54号)。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5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概述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可能发生价值变动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转回金额以负数列示;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预期信用损失率或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67.85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2.34万元。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5.06万元。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基于被投资企业已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违约诉讼案件激增,公司审慎将“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余额1,190.26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三、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半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525.51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15.06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90.26万元,预计将减少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3.40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63.4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5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宁波镍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镍神新材料”)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20,100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不存在董事回避表决情形,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采购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7,8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类别和金额

由于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镍神新材料的持股比例下降至49.00%,公司不再控制镍神新材料,镍神新材料成为公司关联方。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与镍神新材料业务往来,公司2025年度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0,1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向镍神新材料销售镍产品和提供仓储堆存等服务。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与镍神新材料发生的相关交易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宁波镍神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席伟达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东楼A1606-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镍神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9.00%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用于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签订相关交易协议,交易履约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提交《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可确保合法合规地开展相关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5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董事会同意由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方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2.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已结项,并将余募集资金718.92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565.14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已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5年8月1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或在《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许可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三、历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已于2023年5月24日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计1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已于2025年8月11日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计8,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近期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同时,公司计划由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方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测算,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00%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270万元,有利于提升经营效益。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同时,董事会同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方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同时,监事会同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方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期归还,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5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德功

联系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箱:IR@yongtaitrans.com

邮编:315151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必须在2025年9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8

2、投票简称:永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5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358.4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5,645.35万元,本报告期使用713.10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358.45万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718.9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646.26万元(含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余额1,000.0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170.18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553.45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于2022年5月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2年5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2年5月20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3年5月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子公司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3年6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聘请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规定,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承接,公司与安信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1月会同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东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于2024年11月会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理财产品余额10,00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26,462,638.2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574905000910221)、“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对应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94110078801400003510)、“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对应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332006271013000583566、账户号:94070078801800004859、账户号:NRA332006271013000809791)、“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账户号:94030078801800001423)”,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对其进行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5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下转1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