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99 公司简称:浙文影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独立董事刘静女士因被留置调査,无法正常履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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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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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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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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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除独立董事刘静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刘静女士因被实施留置而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立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除独立董事刘静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8月25日,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分析及测试,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存在减值迹象,部分应收款项已无法收回,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2,725.39万元。
(一)按财务科目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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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减值原因
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2,725.39万元,以预期信用减值损失为基础计提。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725.39万元,考虑递延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116.71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除独立董事刘静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的融资业务活动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4亿元,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孙公司的融资业务活动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担保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办理授信业务项下,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合同约定的起算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近日,公司及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江苏鹿港天纬科技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办理授信业务项下,提供不超3,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约定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鹿港天纬科技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办理授信业务项下,提供不超3,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债务人延迟履行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期间的加倍利息等。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46,611.1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78%,没有逾期担保情况。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被留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除独立董事刘静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静女士所在工作单位的通知,刘静女士目前已被相关监察机关实施留置。经了解,刘静女士所涉事项与公司无关。
刘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不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公司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一切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