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58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22,337,989.02元。本金119,230,000.00元,截至2025年3月28日止,逾欠利息2,106,282.80元、罚息及复利1,001,706.22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有效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情况概述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时尚”)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5)京0108民初69785号《应诉通知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提起诉讼。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人)、徐雄(保证人)
(三)诉讼案件主要事实和理由
1、2023年6月15日,原告与公司签订《额度授信合同》(兴银京直(2023)授字第202321号),约定本合同项下额度授信最高本金额度折算人民币1.5亿元,有效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
2、2024年2月26日,原告与公司分别签订以下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京直(2024)短期字第202321-2号),借款总额为2,997万元,借款期限自2024年2月27日至2025年2月26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京直(2024)短期字第202321-3号),借款总额为2,996万元,借款期限自2024年2月28日至2025年2月27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京直(2024)短期字第202321-4号),借款总额为1,6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
3、2024年2月28日,原告与公司签订以下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京直(2024)短期字第202321-5号),借款总额为2,38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4年3月8日至2025年3月7日。
4、2024年5月14日,原告与公司签订以下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京直(2024)短期字第202321-6号),借款总额为1,95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5日。
5、2023年6月15日,原告与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京直(2023)高保字第202321-1号),约定对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原告与徐雄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京直(2023)高保字第202321-2号),约定对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
(四)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截至2025年3月28日止,本金119,230,000.00元;
2、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利息(复利、罚息):截至2025年3月28日止,逾欠利息2,106,282.80元、罚息及复利1,001,706.22元;
3、判令《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京直(2024)短期字第202321-6号)提前到期;
4、判令保证人徐雄、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也未产生有效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数量为6个,涉及诉讼金额为129,408,600.4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7%。近十二个月新增诉讼、仲裁事项中,案件涉及事项主要为合同纠纷,除本次诉讼案件外,其他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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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四、已披露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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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59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22日、8月25日、8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22日、8月25日、8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日常经营业务及所处的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暨公司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重整投资人代偿、购买债权等方式予以偿还的款项共计387,344,487.68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全部归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皓核字〔2025〕第00001475号),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上述其他风险警示予以撤销。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问询,以及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鉴于公司实控人徐雄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批准逮捕,未能对公司函询事项进行确认。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敏感信息
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