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告知函》的情况
2025年6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启迪科服发来的《告知函》,并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因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北京金融法院将于2025年7月14日 10时至7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启迪科服持有的公司58,606,962股股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暨公司控制权或将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本次股权司法拍卖成交和执行裁定情况
2025年7月15日,公司通过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结果获悉,网拍阶段已结束,湖南赛乐仙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赛乐仙”)以成交价格1,007,392,612.46元成功竞得启迪科服持有公司的58,606,962股股票。最终成交以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裁定为准。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5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025年8月6日,公司收到湖南赛乐仙送达的北京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京 74 执 1019 号】,裁定将被执行人启迪科服持有公司的58,606,962股股票过户至买受人湖南赛乐仙名下,买受人可持裁定书到相关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5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3、本次司法拍卖股权过户完成情况
2025年8月11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启迪科服所持公司被司法拍卖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606,962股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启迪科服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湖南赛乐仙持有公司股票数从0股增加为58,60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0增加为24.47%。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长:焦祺森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8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表决董事7人,无委托出席情况。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选聘程序,经评审,董事会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9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选聘程序,经评审,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希格玛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61人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75人
2024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人。
2024年度业务收入37,738.51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1,639.44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20.32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446.43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程红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敏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邱程红女士:现任希格玛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加入希格玛,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13份。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简历
曹爱民先生:现任希格玛首席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加入希格玛,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46份。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杜敏女士:现任希格玛合伙人,2009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0年开始在希格玛执业,历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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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立信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选聘程序,经评审,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立信、希格玛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希格玛的相关资质认真审核,及对其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希格玛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希格玛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选聘程序,经评审,董事会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希格玛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