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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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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2版)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子公司云南李子园含乳饮料(二期)项目投资的议案》,由于土地规划、产业规划等影响,公司决定终止原拟由全资子公司云南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李子园公司”)建设投资的云南李子园含乳饮料(二期)项目。

● 上述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1月12日,云南李子园公司与陆良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在陆良工业园区青山片区云南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北侧规划投资建设3条含乳饮料无菌灌装生产线,配套建设仓库等附属设施。项目总用地规模约89亩,计划总投资约为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云南李子园含乳饮料(二期)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开展本次投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项目终止原因

因土地规划、产业规划等有关客观因素,相关手续不能满足项目开工建设和发展需求。根据公司产业布局及可持续发展,考虑到时间成本、项目规划和行业需求变化等情况,为进一步加速全国化布局、抢抓市场机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与陆良县人民政府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该项目。

三、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子公司云南李子园含乳饮料(二期)项目投资的议案》。由于土地规划、产业规划等影响,公司决定终止云南李子园含乳饮料(二期)项目建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本次项目终止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项目终止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终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总体战略安排,已与协议对方友好协商一致,不涉及各方违约情况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截至目前,公司进行了项目前期规划和筹备工作,支出费用较少。鉴于本次项目尚未具体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61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践行“以投资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李子园”或“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2025年上半年,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证公告〔2024〕13 号)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半年度的主要工作成果报告如下:

一、丰富核心产品矩阵,向下扎根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140.49万元,同比下降8.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12.24万元,同比增加1.0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32.09万元,同比下降2.32%。

公司始终围绕完成全国性乳饮料布局企业的经营目标,紧密关注市场波动情况、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以及消费市场复苏机遇。基于此,公司在原有经典产品甜牛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渠道开发了多种规格的产品,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和产品口味,更好地适应当前渠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目前主要新品有每日五黑、每日五红等。

2025年,公司推出符合消费者健康需求的创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随着国民健康意识的增强,健康属性的消费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其中维生素因其对免疫力、代谢及抗疲劳的积极作用,已成为消费决策时的关键因素。洞察这一市场趋势,公司适时推出了“VitaYoung活力维他命”维生素水,该产品采用突破性的6零极简配方,即“0糖、0脂、0卡、0防腐剂、0香精、0添加色素”,以满足消费者对健康饮品的高标准需求。

二、注重研发和加强技术创新、加强科研平台建设

公司致力于加强研发团队力量及研发投入。在工艺技术层面,公司将继续深化合作创新,围绕产品、技术、工艺、检测、设计及标准等多方面开展校企合作,积极进行产品创新研究。同时,借助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力量,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攻关,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自动化水平,从而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

三、持续稳定分红,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力求实现长期稳定的价值回报。

公司将始终重视并坚持投资者沟通和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通过回购、现金分红等差异化、多元化的分红方案提升股东获得感。自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376.2962万股,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20,938.3479万元;累计派发现金红利达65,343.35万元,并实施送股23,963.04万股。公司坚持每年现金分红,比例超过35%,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占近三年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0.55% ,其中2024年现金分红比例达到86.57%。

2025年,公司计划实施中期现金分红,预计金额为91,957,531.68元,比例预计达到95.67%。此方案将基于对行业趋势、公司规划、盈利状况、资金需求及股东意愿的全面考量,旨在兼顾股东短期收益与长期价值,持续优化股东回报体系,提高分红频次,确保中期分红方案有效落地,从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信息披露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市场透明度、树立良好企业形象。2025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地完成公司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工作。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定期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和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阐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发展规划,树立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促进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将继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扩大投资者交流覆盖面,提升投资者交流深度,加强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五、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修订、完善、优化《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提升公司合规治理水平。

未来,公司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按照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通过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时效性与适用性,持续优化公司治理运作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做好履职保障,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重视董事会规范建设,通过提供履职信息支持、组织专题培训、现场沟通等方式,支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规范履职。公司及时将证券监管机构出台的规则、指引、函件或通知根据需要发送给“关键少数”,传达监管精神,落实监管要求,强化“关键少数”对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责任意识,督促其勤勉尽责。

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强化“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意识,落实责任,以切实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七、其他提示及风险说明

公司已积极推进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主业,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正向价值,持续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本评估报告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其中所涉及的发展规划等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62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营业务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 登记地点: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

邮编:321000

联系人:程伟忠

联系电话:0579-82881528

传真:0579-82886528

(三)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17:00前。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人:程伟忠

电话:0579-82881528

传真:0579-82886528

(二)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

●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89,505,084.3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 4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总股本390,101,84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6,945,462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957,531.6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5.67%。本半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且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的基础上做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宏伟先生召开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且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的基础上做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充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回报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共同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2,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理财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授权。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该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万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59,910.00万元。另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150.2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75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8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8281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23年6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义支行、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9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公司接到持续督导机构东方投行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2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5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吸收合并之后东方投行解散。东方证券已自证监会取得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证券承销与保荐”。东方证券与东方投行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批复及相关要求推进实施吸收合并工作,自2024年9月2日起,东方投行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东方投行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依法承继。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了“李子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均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3,557.00万元变更投向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李子园日处理1,000吨生乳深加工项目”,该项目由宁夏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2025年6月27日,公司与宁夏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浦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不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 12,204.9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其中来自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次购买的银行大额存单流动性较强,可随时转让。

注2:该笔大额存单面值为5,000.00万元,公司2025年4月购入时支付利息金额136.76万元。

注3:该笔大额存单面值为3,000.00万元,公司2025年4月购入时支付利息金额68.15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李子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将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3,557.00万元变更投向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李子园日处理 1,000 吨生乳深加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建设期为3.5年,分2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期为2年,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后,即开始二期工程的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期为1.5年,预计2027年建设完成。

注2:本项目建设期限预计18个月,项目建设期限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中已扣除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项目建设期限预计18个月,项目建设期限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