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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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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9.50元/股(含),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

截至2025年3月26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4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回购最高价格为7.1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6.92元/股,使用资金总金额为79,996,638.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萍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5年半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474.6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计提金额以正数列示,冲回金额以负数列示。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述标准,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509.5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2,536.85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37.95万元,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10.65万元。

2、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根据以上标准,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5.15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根据以上标准,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冲回资产减值准备90.10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公允反映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74.60万元人民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5时0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8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7和议案8需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10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0日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37)。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责,并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并入《公司章程》,废止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备案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章程》及相关事宜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登记为准。

另一方面,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同步修订。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制度》《总裁工作条例》《财务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修订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并新增《董事离任管理制度》

公司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改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将原来分别制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统一纳入本办法;新增“信息披露的暂缓、豁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专章,对内容管理和文件制定进行了优化和系统性整合。

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制度》《总裁工作条例》《财务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新增的《董事离任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萍女士、彭寅生先生、何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Zhang Yun先生、傅莲芳女士、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Zhang Yun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Zhang Yun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傅莲芳女士、陈刚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1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每人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王萍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9月出生,硕士。历任浙江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驻上海代表处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联化科技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浙江中科创越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台州市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王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王萍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彭寅生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7月出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染化七厂技术员,浙江联化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管理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兼二厂厂长、高级副总裁。现任联化科技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彭寅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86,270股,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彭寅生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何春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2月出生,硕士。历任住友商事精细化工组负责人、住友商事上海分公司化学一部副总裁、美国CHEMTURA公司亚太采购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何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Zhang Yun先生,美国国籍,1976年9月出生,博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Zhang Yun先生于2003年至2009年,任杜克大学福库(Fuqua)商学院会计助理教授;2009年至2015年,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助理教授;2015年至今,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终身会计副教授。Zhang Yun先生现任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Zhang Yu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傅莲芳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7月出生,民商法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律师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曾在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自2002年7月起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2017年起担任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傅莲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刚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3月出生,博士,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历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Scripps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研究员。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陈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何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玉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37)。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