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82版)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可以分别各自使用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409.68万元、7,000.00万元、4,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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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2月21日办理了注销手续。
2、表格中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不包括“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现金管理金额5,000.00万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变更,该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南京市雨花台区”调整为“南京市”。
该项目调整后将通过建设智慧网点业研中心,购置场地、研发设备、业务展示设备,外购、整合业务软件及系统,招聘各类人才等方式,从项目设计、项目研发、项目实施及项目营销等多方面综合提升公司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从而满足智慧银行、智慧营业厅等市场业务持续增长、日益个性化、智能化的市场需求。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5.7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1]第00686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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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对涉及到的人员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公司每月对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费用归集核算后,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038.60万元(含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54.58万元、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12.49万元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71.53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4,415.83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理财及利息收益)。南京奥拓截至 2025年6月30日未收回的现金管理金额为5,000.00万元,其他剩余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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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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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格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做了调整后的金额。上述募集资金投入的调整已经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注:2、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投入410.47万元,投入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25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矫人全先生、独立董事金百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杨四化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杨四化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吴涵渠先生、吴未先生、杨四化先生、矫人全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修订〈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修订〈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关于修订〈全面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关于修订〈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6、《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7、《关于废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8、《关于废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9、《关于废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关于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1、《关于废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及制定、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1-2项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第7-9项、第13项、第15-18项、第24项、第38项需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25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文超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杨扬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符合规范,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杨文超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内容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杨文超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为负值,未能达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设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全体持有人35%的持股份额于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应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该部分股票所获得的现金收益等权益归属于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杨文超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杨文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吉少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颜春晓女士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文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吉少波先生、颜春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离任后,杨文超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离任监事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三位监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杨文超先生、吉少波先生、颜春晓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