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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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30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瑷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系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5、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32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半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9,787,491.20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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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包含2025年第一季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25年第一季度减值准备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66,072.4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021,418.8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9,787,491.20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9,787,491.20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24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现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9,319,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13,072,420.00元,坐扣保荐和承销费用(不含税)89,727,505.3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23,344,914.6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3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发行费用16,594,596.5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806,750,318.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6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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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的差异系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89.6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8月至9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小微综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1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1月至12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衢州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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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对以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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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IPO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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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议案》,在地缘政治等国际环境大背景下,根据国内外市场与客户的需求变化,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评估后,明确在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同意将“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20,000.00万元调减为50,800.00万元,并将调减的69,2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到“10.07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目”、“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和“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10.2万吨高纯三氧化硫项目”中,对应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别为25,200.00万元、35,000.00万元和9,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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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尚未开始计算预计效益,下表同;
注2:募投项目“集成电路用先进电子化学材料项目(一期)”名称已变更为“集成电路用湿法刻蚀及清洗液项目”,下表同。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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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25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931.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3,072,4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322,101.9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6,750,318.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第46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将于2025年9月25日到期。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5年9月2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下转28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