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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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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17版)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1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24,40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260.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39.9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3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0,750,323.4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39,215,106.11元。

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分别于:

2023年9月在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账号:2010020228877)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75200122000572138)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2024年1月在平安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15937957840080)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2024年9月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800849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8030576)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此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100,211.6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3、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20,7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0万元以增资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为义乌清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其中向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63元/股(含),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19,088股,占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的比例为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98元/股,最低价为6.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8,331.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其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注: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72.43元(包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8月2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8月27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63元/股(含),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和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及《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9月2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2025年8月2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31,343股,占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的比例为0.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98元/股,最低价为6.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0,141.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回购前股份情况为截至2024年8月28日的数据。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631,343股,在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用途,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按规定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下转3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