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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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修订统一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总经理”修改为“总裁”。如果涉及增加或者减少条款而使原规则条款序号发生变更的,序号依次顺延。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等相关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5-02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5年9月19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议案四、议案三部分条款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5-02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一一零售》要求,现将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一)公司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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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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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上接321版)

